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1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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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5 16:30
3天
辽宁省法定婚假规定
1、婚假时间3天,晚婚假时间7天,一共是有10天的假期。男方达到25周岁,女方达到23周岁的,并且初次结婚的称为是晚婚,而女婚的妇女如果满23周岁并且是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称为是晚育。职工如果是晚婚的,那么婚假将增加7天;如果是晚育的并且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那么产假将增加60天,男方的护理假期为15天。在休假的期间之内,工资照常发放,所享受的福利还有待遇不变。
2、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提出“农村村民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相应待遇。”。辽宁的产假达到158天,男职工的陪护的产假是7天到1个月之间。并且有明确的规定,在陪产假的期间,不能降低职工的工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