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23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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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09:53
一、宏观政府职能:宏观调控职能,即政府通过制定和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和货币政策,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进行间接的、宏观的调控。
二、市场经济体制中行政组织的功能: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职能,政府通过政府管理、制定产业政策、计划指导、就业规划等方式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间接控制;同时,还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企业的力量,与政府一道共同承担提供公共产品的任务;市场监管职能。即政府为确保市场运行畅通、保证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而对企业和市场所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三、影响政府职能配置的因素:
1、社会环境的变迁。社会环境变迁是决定政府职能转变的外在动因。
2、公共行政的科学化。公共行政的科学化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动力。要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大力精简机构和人员;要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分和界定各级各部门的事权和职能分工。
3、技术手段的创新。技术手段的创新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保障。举例:政府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工具可以间接、宏观地对市场进行调控;政治科学和管理科学的发展使政府的机构设置和组织运作更加合理有效。
4、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传统行政文化是影响政府行政职能转变的因素。如何吸收精华、剔除糟粕,克服传统行政文化不良因素所带来的惰性和惯性,是政府职能能否发生实质性转变的重要因素。
扩展资料:
政府职能配置的合理化与法律化:
从公共管理学的角度,政府职能配置更多聚焦于“政府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的问题,涉及政府的职责与功能,涉及政府部门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等问题。从行政法学的视角,政府职能配置更多关注行政主体管理特定行政事务的权力与义务,如何根据事务的类型来确定行政主体的权限,相对聚焦于政府组织内部各部门、各层级之间的权限配置,关注如何将行政事务有秩序地分配给各个行政机关。
在我国,行政组织法制始终是行政法治建设中较为薄弱的环节,政府职能配置的合理化与法律化程度也相对较低,其体现为:我国长期以来将对行政组织和政府职能加以规范的法律法规视为“内部法”,或认为其“不是法”,忽略其法律属性;缺少对政府职能的科学配置与合理定位,职能交叉、职能分工不清晰等现象客观存在;政府职能法律化程度较低,存在以“三定”方案界定政府职能,以规范性文件增设政府权力的现象。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政府职能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09:53
一、政府职能,亦称行政职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政府职能反映着公共行政的基本内容和活动方向,是公共行政的本质表现。)二、行政组织是行政管理的主体,是开展行政管理活动的物质基础和力量源泉。(2)行政组织是行政人员发挥作用的物质基础①行政组织是行政人员活动的载体②行政组织是行政人员发挥作用的关键③行政组织将行政人员聚合起来,发挥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