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人员工资怎么做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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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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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1 01:00
小规模纳税人人员工资正常计入管理费用,如果有生产产品的人员工资计入生产成本中,月末有完工产品转入产成品中。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发放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根据你们的情况,你们的工资应该属于费用。
如果每月计提则: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
贷:应付工资
发放时: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如果不计提也可以,每月按照工资表
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根据《*暂行条例》及其《*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试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1.《*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2.《税务登记证》副本;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何为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
【国税详解】 所谓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即应税服务的年应征*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相关*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何为营改增一般纳税人
【国税详解】 所谓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另外,此次营改增试点开始前,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应税服务营业额÷103%"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也为*一般纳税人。
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即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试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5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如果某公司在北京市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后,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的不含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后,应按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的相关程序,及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
超标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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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1 01:01
根据工资表进行计提:
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工资/主营业务成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工资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计提住房公积金和社保:
借:管理费用-社保/主营业务成本-工资(单位部分)
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主营业务成本-工资(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希望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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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1 01:01
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发放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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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1 01:02
小规模纳税人人员的工资,先计算,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实际发放的时候再冲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者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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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1 01:02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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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1 01:00
小规模纳税人人员工资正常计入管理费用,如果有生产产品的人员工资计入生产成本中,月末有完工产品转入产成品中。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发放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根据你们的情况,你们的工资应该属于费用。
如果每月计提则: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
贷:应付工资
发放时: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如果不计提也可以,每月按照工资表
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根据《*暂行条例》及其《*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试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1.《*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2.《税务登记证》副本;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何为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
【国税详解】 所谓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即应税服务的年应征*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相关*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何为营改增一般纳税人
【国税详解】 所谓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另外,此次营改增试点开始前,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应税服务营业额÷103%"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也为*一般纳税人。
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即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试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5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如果某公司在北京市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后,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的不含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后,应按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的相关程序,及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
超标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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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1 01:01
根据工资表进行计提:
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工资/主营业务成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工资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计提住房公积金和社保:
借:管理费用-社保/主营业务成本-工资(单位部分)
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主营业务成本-工资(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希望帮助到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1:01
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发放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1:02
小规模纳税人人员的工资,先计算,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实际发放的时候再冲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者现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1:03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