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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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6 14:22
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6月30日是办理年度汇算的最后一天了。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扩展资料
举个例子:小明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纳税人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再比如,如果你2019年没申报享受新增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申报后也可能退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最后一天!个税年度汇算截止,退税不领就打水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