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14 09:0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6:17
法律分析:民事二审开庭,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改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所在地进行。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 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