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后悔请求法院撤销与县政府的补偿协议适用行政诉讼六个月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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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7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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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22:29
可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超过时限则不能受理。但是,如果案件符合特定情形(例如确认公民权利、请求停止违法行为、要求恢复被撤销的许可证等),适用特定规定,可以延长起诉期限或者没有起诉期限。
如果符合特定情形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则可以在六个月后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符合特定情形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则六个月后提起行政诉讼将不能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