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没盖好可以盖二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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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4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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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2 11:31
*章没盖清楚不可以再盖一个。
不可以在旁边重新盖个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联和抵扣联加盖*专用章。
*专用章是指用*单位和个人按税务机关规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在领购或开具*时加盖的印章。
*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专用章字样的印章。*专用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财务专用章和*章不同:
1、文字不一样,编号及密码不一样;
2、用途不一样: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办理银行业务及其与财务息息相关票据的,每个单位都必须具备的;*专用章主要用于开具*,有的单位可以不具备*专用章。
*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