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14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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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9:55
个体工商户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取得营业收入后,应纳税所得额为每纳税年度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营业收入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5%至35%。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定期定额户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
(一)定额与*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
(二)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税款。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县以上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委托有关单位代征税款。税务机关与代征单位必须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并向代征单位颁发委托代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