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18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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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04:32
财务报告编制的基本情况包括:编制依据、编制基础和编制原则。
编制依据:行政单位财务报告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等规定,同时还需要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开展工作。
编制基础:行政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方法进行财务核算和财务报告编制,主要反映*部门的财务状况、运营成果和资产负债情况等内容。
编制原则: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需要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财务报告是指单位会计部门根据经过审核的有关资料和会计账簿记录,编制并对外提供的反映单位某一时间段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等会计信息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财务报告编制的注意事项
1、列报的一致性
列报一致性要求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分类应在各期间之间保持一致。除非准则要求改变,或主体的经营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改变后的列报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且对财务报告使用者更相关的信息,同时不损害可比信息。
2、重要性项目单独列报
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
3、有关抵销的界定,项目金额不得相互抵消
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单独列报资产和负债、收益和费用以便使用者更易理解已发生的交易、其他事项的情况,以及评估主体未来的现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