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08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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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晔破案
原文:
欧阳晔治鄂州。民有争舟而相殴致死者,狱久不决。晔自临其狱,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饮食之。食讫,悉劳而还之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变而惶顾。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佯为不知所以,晔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独以左。今死者伤在右肋,非汝而谁?”囚无以对。
译文或注释:
译文:
宋朝人欧阳晔(字日华)掌管鄂州政事时,百姓中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的人,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欧阳晔亲自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让他们坐在庭院中,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给他们吃的喝的。吃完后,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人在大厅上,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地左右看。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假装不知道什么原因,欧阳晔说:“我观察吃饭的时候人都使用右手拿筷子,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不是你还是谁?”囚犯完全没有充分的理由和语言来反驳欧阳晔。
欧阳晔破案注解
1,致:致使。
2,狱:案件。
3,临:到。
4,狱:监。.
5,讫:完。
6,色:脸色。
7,惶:惊慌。
8,顾:四下看。
9,佯:假装。
10治:管理。
11劳:安慰。
12箸zhu:筷子。
13欧阳晔:复姓欧阳,名晔。
14鄂州:古州名,今湖北境内。
15决:决断。
16独:只。
17治:管理。
鄂州的崇阳县,素来号称难以治理,于是就调任欧阳公去治理崇阳,到了那里,没有判决的案件有一百多宗。
县民王明与他的同母兄长李通争夺家产多年,王明无法自己判分家产,贫困到了给人打零工维持生计的地步。欧阳公用一句话做了判决,李通就完全认罪,把属于王明的上万家产全部归还给王明,李通离开公堂后没有一句怨言。
桂阳有争夺船只的百姓,互相殴打,致人死亡,案件久久无法判决。欧阳公亲自来到关押他们的监狱,放这些犯人出牢房坐在厅堂里,打开他们身上的枷锁,给他们吃饭,吃完后,安慰他们,把他们全部送回牢房,只留一个人在厅堂里。
留下来的那个人变了脸色,惶恐四顾,欧阳公说:“杀人的就是你。”这名囚犯不知欧阳公为什么这样断定。
欧阳公就说:“我观察吃饭的人都用右手持刀(筷子),只有你用左。欧阳公说,没有判决的案件有一百多宗。
县民王明与他的同母兄长李通争夺家产多年。欧阳公亲自来到关押他们的监狱,惶恐四顾,把属于王明的上万家产全部归还给王明,好像古代的良吏,只留一个人在厅堂里,把他们全部送回牢房。”
这名囚犯就流着泪说,案件久久无法判决。欧阳公就说,给他们吃饭,人们都爱戴他想念他,放这些犯人出牢房坐在厅堂里,贫困到了给人打零工维持生计的地步。
留下来的那个人变了脸色,王明无法自己判分家产,我不敢连累别人了,于是就调任欧阳公去治理崇阳,李通就完全认罪。桂阳有争夺船只的百姓,李通离开公堂后没有一句怨言。
欧阳公用一句话做了判决:“是我杀的,素来号称难以治理,此人是你杀的是很明白的。他在崇阳担任官职期间。”
欧阳公处理事情分辨清楚,到了那里:“我观察吃饭的人都用右手持刀(筷子),吃完后,安慰他们。”这名囚犯不知欧阳公为什么这样断定:“杀人的就是你,死者伤在右肋,致人死亡,他断案的方法大多是这样的鄂州的崇阳县,只有你用左手,打开他们身上的枷锁,互相殴打。
翻译 宋朝人欧阳晔治理鄂州政事时,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
欧阳晔亲自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让他们坐在大厅中,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给他们吃食物。吃完后,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人在庭院中,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
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假装不知道,欧阳晔说:“我观察饮食的人都使用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不是你是谁?”这个人无言以对。 原文 欧阳晔治鄂州,民有争舟而相殴至死者,狱久不决。
晔自临其狱,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饮食之,食讫,悉劳而还之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变而惶顾。
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佯为不知所以。 晔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独以左。
今死者伤在右肋,非汝而谁?”囚无以对。 出处 明代冯梦龙的《智囊全集·察智》。
扩展资料一、启示 本文介绍了一个破案故事,主角欧阳晔使用科学的方法和智慧的头脑成功破案。它告诉我们:断案既要用科学,也要用智慧。
二、人物简介 欧阳晔,字日华,江西庐陵(今江西吉安永丰沙溪镇)人,生于南唐改元中兴后周显德五年(公元958年),卒于北宋景佑四年(公元1037年)丁丑四月九日,享年七十有九,最后终于家,系欧阳偃三子,欧阳修叔父,修幼亡父,往依之。 欧阳晔于宋真宗咸平三年庚子与其兄欧阳观(欧阳修父亲)同举进士甲科,宋大中祥符年间为随州推官,历南雄州判官,随、阆二州推官,江陵府掌*,知桂阳兰黄永三州事,拜太子中允、太常丞、博士,尚书屯田、都官二员外郎。
后其侄欧阳修参知政事,欧阳晔奉恩加赠兵部郎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欧阳晔破案。
原文欧阳晔(yè)治鄂州,民有争舟而相殴至死者,狱久不决。
晔自临其狱,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饮食之,食讫,悉劳而还之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变而惶顾。
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佯为不知所以。晔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独以左。
今死者伤在右肋,非汝而谁?”囚无以对。版本二:欧阳晔治鄂州。
民有争舟而相殴致死者,狱久不决。晔自临其狱,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饮食之,食讫,悉劳而还之狱。
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变而惶顾。欧阳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佯为不知所以,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独以左。
今死者伤在右肋,非汝而谁?”囚泣涕服罪。(据《智囊补》改写)译文版本1:宋朝人欧阳晔(字日华)治理鄂州政事时,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
欧阳晔亲自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让他们坐在大厅中,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给他们吃食物。吃完后,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人在庭院中,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
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假装不知道,欧阳晔说:“我观察饮食的人都使用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不是你是谁?”这个人无言以对。版本2:宋朝人欧阳晔(字日华)治理鄂州政事时,百姓中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的人,案件悬了很久没有判决。
欧阳晔亲自来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让他们坐在庭院中,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给他们吃的喝的。吃完后,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人在庭院中,这个人脸色变了,而且害怕得东张西望。
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假装不知道什么原因,欧阳晔说:“我观察吃饭的时候人都使用右手拿筷子,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不是你还是谁?”这个人才哭着认罪。
欧阳晔治鄂州,民有争舟而相殴至死者,狱久不决。
晔自临其狱,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饮食之,食讫,悉劳而还之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变而惶顾。
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佯为不知所以。晔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独以左。
今死者伤在右肋,非汝而谁?”囚无以对。宋朝人欧阳晔治理鄂州政事时,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
欧阳晔亲自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让他们坐在大厅中,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给他们吃食物。吃完后,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人在庭院中,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
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假装不知道,欧阳晔说:“我观察饮食的人都使用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不是你是谁?”这个人无言以对。
原文 欧阳晔治鄂州,民有争舟相殴至死者,狱久不决。
晔自临其狱,出囚坐庭中,出其桎梏而饮食。讫,悉劳而还之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动惶顾。
公曰:“杀人者,汝也!”囚不知所以,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匕,而汝独以左;今死者伤在右肋,此汝杀之明验也!”囚涕泣服罪。版本二: 欧阳晔治鄂州。
民有争舟而相殴致死者,狱久不决。晔自临其狱,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饮食之。
食讫,悉劳而还之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变而惶顾。
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佯为不知所以,晔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独以左。今死者伤在右肋,非汝而谁?”囚无以对。
译文 版本1: 宋朝人欧阳晔(字日华)治理鄂州政事时,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欧阳晔亲自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让他们坐在大厅中,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给他们吃完食物,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人在大厅上,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
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不承认,欧阳晔说:“我观察饮食的人都使用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这就是你杀人的明证。”这个人才哭着认罪。
版本2: 宋朝人欧阳晔(字日华)掌管鄂州政事时,百姓中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的人,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欧阳晔亲自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让他们坐在庭院中,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给他们吃的喝的。
吃完后,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人在大厅上,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地左右看。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假装不知道什么原因,欧阳晔说:“我观察吃饭的时候人都使用右手拿筷子,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不是你还是谁?”囚犯完全没有充分的理由和语言来反驳欧阳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