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同时跟两个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哪个合同有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08 06:52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6 19:08
原则上都是有效的,如果其中一家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缴纳社保,社会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我国现行法律只支持在一处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6 19:08
劳动者同时跟两个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都有效力,但公司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6 19:09
您好!如果两份劳动合同都无其他效力瑕疵,则两份合同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