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生协调整体循环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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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7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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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8 03:56
自生原理和协调原理的区别有主体和要求。
1、主体:在自生的概念中,生物组分作为主语出现,即必然是自生的主体。而在协调的描述中,反复提及生物与环境和生物与生物,因此主要考虑的是关系。这样说可能比较抽象,关系作为个人意见所提炼出的词语在教材文本中其实有所体现,那就是环境容纳量。
2、要求:要求不同其实就是原理出于对主体不同得出来的推论。出于对人类行为的评价,自生部分采取的是一种积极的,正面的态度,且分别从生物个体和生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了描述,相对于自生部分的积极正面的态度,协调部分的文本是一种相对消极的态度。
3、自生、循环、协调、整体的区分:其实属于一个整体,只是侧重点不同。以常见的桑基鱼塘为例,该生态系统能成功运转,就说明符合整体性原理、系统学和工程学原理。其中的物质可以被多次利用,说明符合物质循环再生原理,其中的生物种类增多,说明符合物种多样性原理,其中各种生物都能正常生活,说明符合协调与平衡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