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抵扣的专票跨月如何冲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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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6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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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2 00:37
未抵扣的专票跨月怎么红冲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一、普通*跨月冲红步骤:
带上要冲红的纸质普通*,到所属税局填写普通*红字报备单,然后回去防伪开票软件中直接开具负数的普通*即可!
二、专用*跨月冲红步骤:
1.*没认证.
销方申请,因开票有误尚未交付或者因开票有误对方拒收(这个情况,一般购方会有拒收证明),先在防伪开票中开具红字*申请单,打印两张盖上公章,带上打印好的申请单和要冲红的纸质专票去所属税局,领取红字*通知单,然后回去防伪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的专用*!
2.*已认证.
购方申请,先在防伪开票中开具红字*申请单,同样打印两张盖上公章,带上打印好的申请单和要冲红的纸质专票去所属税局,领取红字*通知单,将通知单交给销方,由销方在防伪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的专用*即可!
收到一张差额征税的*专用*怎样抵扣? 正常情况下,只要按照规定取得的*专用*是可以按照抵扣联正常抵扣的,但是,如果项目采取差额征收,但是不能开具专票的,仍然开具了,此*是不能抵扣的.
那么采用差额计税的,不得开具*专用*的有一下几项:
1、劳务派遣服务
2、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3、旅游服务
4、经纪代理服务
5、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6、电信企业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