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06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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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22:11
对方*税率开错,如果已经入账的,需要进行*进项转出;在收到重新开的*后按照正常财务处理入账。
如果是普通*,直接开具红字*即可。
如果是*专用*的话,那要自己先在开票机上打印一份红字*申请单,盖好公章代号需要作废的*及其复印件,拿到当地税务局去申请作废,然后凭睡觉无惧开具的通知单 开一张红字*就行了。
1、当月退回,且未抄报税,直接作废*重新开具即可。
2、跨月退回,如未超过180天(从2010年1月1日起),则需到税务机关开具《开具红字*通知单》,凭通知单开具红字*,原*不能作废,然后再开正确的蓝字*。
*(结算凭证)未到,可在期末按合同规定价格暂估入账,次月初冲回.待结算凭证到了后再确认入账.
一、付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二、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或其他对应科目)
贷:预付账款
票到后,先将上面分录红字冲账(就是用红字做一张和上面一模一样的凭证)然后在正常做购进货物凭证:
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