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税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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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6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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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04 14:44
房屋租赁税所含税项的税率:
1、营业税的税率为租金收入总额的5%,起征点为20000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7%,但这个有地区之分,纳税人所在地是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则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3%;
4、房产税则为租金收入总额的12%;印花税是租赁合同总金额的0.1%,但不足1元按1元贴花;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出租房屋占地面积乘以地段适用单位税额来计算,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的2%来收;
5、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的10%。但应纳税额则分两种情况,主要分割点在每次/月收入是否超过4000元。
每次/月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含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每次/月收入额扣除住房出租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出租住房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再减去800元。
若每次/月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则应纳税所得额中减去的800就换成减去收入的20%。
房产租赁税,即营业税,税率是5%。
(一)属私人出租房屋的,需缴纳以下税费:(1)房产税,按租金的4%;(2)营业税,按租金的5%;(3)个人所得税,租金不超过4000元的,按(租金-已纳税金-800元)的10%;租金超过4000元(含4000元)的,按(租金-已纳税金×(1-20%))的10%;(4)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的3%;(5)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的1%;(6)印花税,按租金的0.1%;(7)房屋租赁管理费,按租金的2%。
(二)属企业出租房屋的,需缴纳以下税费:(1)房产税,按租金的12%,按年度缴纳;(2)营业税,按租金的5%;(3)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的3%;(4)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的1%;(5)印花税,按租金的0.1%;(6)房屋租赁管理费,按租金的2%;(7)属行政划拨、减免地价款的房屋出租人,按租金的6%补地价款。
(三)属行政、事业、团体出租房屋的,需缴纳以下税费:(1)房产税,按(房产原值×70%)的1.2%,按年度缴纳;(2)营业税,按租金的5%;(3)企业所得税,按(租金-已纳税金-费用)的15%;(4)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的3%;(5)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的1%;(6)印花税,按租金的0.1%。
房屋租赁税怎么交:
按照税法的规定,出租房屋应缴纳以下几种税费:
1、房产税。
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在房产税开征范围内出租房屋,作为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应按照出租房屋的房产原值扣除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年税率为1.2%;行政机关、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军队、房屋管理部门以及个人应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对于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缓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照房屋占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营业税。
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免纳营业税。
4、城市建筑建设维护税。
单位和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
5、教育费附加。
单位和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按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
6、印花税。
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于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7、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将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并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8、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每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纳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后的应缴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
总之,房屋租赁税以租金为基础交纳,营业税为月租金收入的3%,城建税为营业税的1%或5%或7%,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为营业税的1%,房产税为月租金收入的4%,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除以12个月乘以占地面积,印花税为月租金收入的0.1%乘以0.001。
房屋租赁税税率是17%。根据现行规定,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不再缴纳营业税。
第十二条 *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