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信访举报落实工作中的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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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6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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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8 22:34
近年来,随着审计监督力度的加强和审计公告制度的逐步推行,审计机关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社会认知程度逐年提升,同时社会各界人士也增强了对审计机关的信任,向审计机关信访举报逐年增多,举报的内容广泛,对审计机关的期望值也很高,因此审计机关在对群众信访举报落实过程中更要注意审计风险的防范,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举报问题甄别中的风险防范
审计机关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性质要注意甄别,认真对待,正确认识。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工作中经常会收到各种形式的群众举报,如果举报问题属实,会在不同程度上为审计人员查出问题提供重要的线索。但由于信访举报人对审计工作的职能、职责、职权了解不多,容易产生审计无所不能的认识。如果审计机关不对举报问题进行认真甄别,会将审计工作带入误区,影响审计工作方向,特别是有些举报,虽然反映的问题性质严重,但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没有提供审计工作的切入点,仅凭审计机关的职权和手段难以完成查实工作,如果据此举报立项,会给整个工作带来相当的难度和风险。因此审计机关一定要根据《审计法》关于审计机关是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是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进行审计的规定及审计署有关信访举报事项的受理规定的要求实施举报落实工作,对举报内容应及时认真地加以甄别,不在受理范围的及时转送相关部门,不能受理的应及时告知、答复信访举报人,从而避免被误解为行政不作为的风险,同时也避免了审计部门超范围超职权行政的风险。
二、举报问题落实中的风险防范
但凡被举报的重大问题往往要么隐匿较深,要么真假难辩,落实中会遇到很多困难,过程会很曲折,也会遇到很大阻力,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平时多积累各方面的知识,具备较高的职业敏感性,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和业务水平,遇到困难有不屈不挠的精神,否则面对复杂的问题、多变的情况会由于审计人员的能力不足而给落实工作带来风险。例如沈阳办查处的某银行虚假核呆案,举报人只反映银行伪造法律文书,编造虚假核销手续,将不具备核销条件的2亿多元贷款进行了核销,但在调查时发现银行提供的核呆档案与信贷档案里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既有当地工商部门出具“公司已停业多年,其营业执照已在工商局吊销”的证明资料,又有盖有*公章的企业已无资产可执行、终结执行的民事裁定书,从表面上根本看不出违规核呆的迹象,但审计人员没有就此放弃,而是依据经验和掌握的呆账诉讼类核销程序规定分析判断:如果银行严格执行追偿程序,那么被核呆的企业应留有*的诉讼通知书、判决书或裁定书,应到那些被核呆企业延伸看个究竟,经到企业延伸审计,那些企业证实从未收到过*的诉讼通知书,根本不清楚自已被交行起诉和*判决、裁定的事。这一查,一个令人震惊的银行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联手大批量造假核销巨额贷款的案件被查处,一个新型金融违法案浮出水面,正是由于审计人员凭借丰富的审计经验、敏锐的职业分析判断能力,使这一被举报人举报多个部门未被查实的问题得以落实,违法犯罪问题最终未能逃过审计关。如果审计人员技不如人、举报问题属实而不能查处到位,不能分辩真伪,就会带来重大的职业风险。
三、举报落实结果的风险防范
重要问题的举报信往往由上级部门转交承办,落实结果要上报,审计机关的落实结果有时会被其他部门做为依据使用,因此举报落实结果的表述显得尤为重要,如果表述中存在以偏概全、以点带面,往往会由于落实结果的被使用而带来不良影响。特别对于举报反映的问题范围无限大,只有部分内容属于审计范围的举报信,在落实结果报告中要有范围限定内容的表述,不能概述,否则就会带来风险。例如沈阳办查处的某举报人实名举报某市国税局弄虚作假,违规减收*、违规办理退税等问题,总计金额达几亿元的问题,审计组结合当年的国税审计针对举报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核实,发现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实,但举报人反映该国税局正在进行改账,所有涉税企业也对近几年的财务账进行了调整,但举报人不能指出具体企业和事项。为了避免假账真查的风险,审计组再次组织力量,加大力度,经对部分企业部分年度延伸核实,仍未发现问题,审计的职业判断认定举报不实,如果此时审计组在向上级上报的调查报告中不对核查的范围、内容和核查实施的过程进行表述,不表述经查哪些问题线索举报不实,而只表述为“举报不实”,一旦核查结果被其他部门做为依据加以使用,就会存在一定风险,因为审计不能包打天下,不可能对举报的内容全部核查,也不能被举报人牵着鼻子走,在汪洋大海中寻找可能有也可能无的举报问题,因此必须将调查落实的内容、范围表述清楚,避免审计机关承担无限审计责任的风险。
四、举报问题落实资料保全的风险防范
除上述立项、查证、报告结果的风险防范以外,信访举报查处落实工作全过程的资料保全也很重要,因为档案资料是审计查证过程的载体,是查证后做出最终结论的基础,对于那些经查证举报属实的问题,有的已通过立项转为审计或调查项目,相关资料会在审计档案中得到保全,但有些经查证认定举报不实的问题,查证过程的资料的保存往往被忽视,这会给审计工作带来一定风险。如有一个经沈阳办查证认定举报不实的问题,我们上报的结果被有关部门利用,有关部门结合其他情况对举报人进行了处理,举报人反复上诉并通过新闻媒体披露后引起了国家领导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纪委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问题进行重新复查和认定,复查涉及沈阳办核查结论的相关情况时,此事已过去4年,参加查证人员有的已调离原岗位,但正是由于原始查证资料齐全,档案完整,经认定,我们的核查结论没有问题,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如果当时的资料没有妥善保存,就没有充分的证据证实我们当时做出的结论,就会带来一定风险,因此加强对举报落实资料的收集整理,视同审计项目档案一样管理也是至关重要的。
总之,信访举报落实工作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审计机关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根据国家《信访条例》制定了一系列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这些都为举报问题的落实奠定了基础,有许多成功的审计案例的最初线索来源于群众举报,通过对举报的重要案件的查处落实,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审计成果。只要审计机关在信访举报的落实工作中把问题查深查透,严谨细致地把好质量关,注意审计风险的防范,就能更好地利用专业优势促进群众监督作用的发挥,也更能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促进审计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