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07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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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22:11
关于申请种植大户的问题。按照种粮直补相关*,在种植面积20亩以上者,才享受种粮大户的相关补贴。且申请种植大户目前在我区还未出台相关补贴*。
二、关于申报种植养殖合作社的问题。
1、发起人就是发起并创办合作社的创始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发起人最低限额不得少于5人,并组成筹备小组。
2、从有意愿参加的同类生产大户中讨论推选成立筹备小组,负责组建合作社的前期工作,确定所要组建的合作社的活动和经营范围。
3、选择好成员:坚持“同类产品”或者“同类服务”对像,才能吸收为成员:座谈、初步商议合作社建立基本事项:包括确定哪些成员加入、设置入社的一定条件和数量、主要业务经营范围、名称、每个成员出资多少、用什么方式出资,组织机构设立多少人、推荐理事,理事长、监事、执行监事候选人、办公地点等;起草合作社章程。根据以上商议意见,参照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有相关内容。起草合作社章程初稿。
4、这是正式登记的前置要求,必须提交填好内容的《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印在背面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全体设立人身份复印件,到工商局行政大厅办理名称核准。
5、设立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设立合作社程序上的规定。要求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合作社才能成立。参加人员为全体加入合作社的成员人。(1)正式讨论通过合作社章程;(2)选举产生合作社理事会、理事长,监事会监事或者执行监事。(3)形成设立大会会议纪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事项等。讨论确认章程、成员出资额、办公地点、选举确认理事长、理事长、执行监事数额和人员,聘请经理、会计出纳等;(4)完善入社手续和登记相关材料及签字手续。
6、填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呈报表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和盖章。
7、将登记所有资料拿到当地工商所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提交的材料有:(1)文件目录;(2)盖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合作社设立呈报表;(3)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4)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和章程;(5)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6)法定代表人、理(监)事人员任职会文件;(7)法定代表人、理(监)事身份证明;(8)全体出资人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9)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10)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11)住所使用证明;(1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明;(1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将在工商所初审并完善后的登记资料到区行政大厅办理注册登记。办理提交的材料同工商所一致。
9、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雕刻公章和财务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时需要公章、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输理时需提供6种资料:(1)《合作社营业执照》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合件;(4)办公(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5)章程;(6)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