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07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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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4:21
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范围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对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均有处理权限的,由先收到投诉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具有本办法规定的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