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河南省公安厅网站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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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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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7 14:31
执法犯法举报反映信
杨*您好:
我于2016年1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向您反映和书面确山县*任店派出所干警徐源乱用私权,执法犯法的问题。
但是,随后自称市*督察的王队长到确山县*约见了我,同时王队长一并通知徐源也来到确山县*与我会面。
至此,事情已过去一个多月,期间徐源的亲戚(双河派出所的徐勇)多次给我打电话让我见面协调该事,我没应许。
杨*我想请你再催促一下办案干警,把我反映的以下情况能尽快给予落实,切实查明事实*,维护好国家*法纪尊严。
杨*,我已经两次向您的*信箱进行了检举,可是,案子却至今没有回音,2016年4月12日,我又去市局*接访处询问,工作人员也没给与正面回复,目前我怀疑俺发给你的邮件是不是被人拦截,难道有人暗箱操作,或动了手脚?请*过问一下吧。
举报人于2016年4月13日
检举控告书
驻马店市*杨俊杰*请您为俺做主!
检举人:郭根,男,53岁,身份证号412821196212134416。户籍地河南省确山县任店镇王庄村委郭沟。电话15603969069。
检举事项:确山县*任店派出所干警徐源,在办理“确公(任)刑罚决字[2015]1612号”案件时,乱用私权,执法犯法。
控告请求:一、请求驻马店市*依法撤销“确公(任)刑罚决字[2015]16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二、请求驻马店市*,对该案另一方当事人史春山的病状重新鉴定。三、请求驻马店市*责成徐源对该案进行述法述职,依法问责,追究其法纪责任。
控告焦点:一、“确公(任)刑罚决字[2015]16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本人行政拘留五日。但是,结果只将我关押进拘留所仅半天,他们又私自将我从拘留所接回,拘留所还收取我60元钱的物品费。徐源此举显然不正常,明显违背常理与法律,从中不难看出徐源及其办案干警之该行为所呈现出的做鬼心虚和隐情。
二、该案发生现场,当事人史春山对我进行殴打,其现场有监控录像,按照处警一人为私、二人为公原则之常规,应由两名干警及时调取现场录像,并积极全面地进行取证与固定证据,但是这些工作是否做的完善与完备,被控告人却一直没能做出相关说明。
三、现场史春山拿砖头砸到我左眼眉弓外侧,后经鉴定造成我左眼上方约2cm长的伤口,我的脸上、身上由此流了很多血,事发现场还有很多人见证。目前我的左眼视力模糊,伤口时而还隐隐作痛。藉此,我申请市*对我的伤情重新进行鉴定。
四、本案发生日期是2015年9月29日,期间我一直书面要求办案人徐源及时依法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徐源则一再称史春山患有癌症,在郑州市医治,现在不能对其采取处罚措施。但是,期间我们却多次在街道上见到史春山。再一,12月20日,徐源给我们打电话让我们过去,说要给我调解此案,我过去后,徐源又说不调解。
又过几天,徐源通知我与史春山到了任店镇派出所,并把我们拉到确山县*,称要拘留我们二人。随后,办案干警则称史春山有甲肝,不宜拘留,只对我一人进行关押。现在我要求市*,针对史春山是否患癌症和甲肝,依法进行重新检查和鉴定。具体史春山是否患有这些病状,办案单位始终也未能出具相关资料。
五、徐源称事发现场有证人证言我与史春山进行了对打,这是假的,现场我根本就没有动手与还手。事发现场有周湾村民组的周树立、周胜利、周长礼、周国安、周新民,在帮史春山粉牛饲料,其中还有保险公司的三人找史春山买保险。况且,现场又有监控录像可以印证。就此,他们8人的证言笔录是否一致,请市*核对。
六、史春山诸多不符合常理的表现,也能说明问题。其一,依据史春山的“(确)公(刑)鉴(法医)字[2015]641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和依据事发日期显示,本案发生时间是2015年9月29日,而史春山在历时两个多月后才做损伤程度鉴定。况且,结合事发现场我并没有与其厮打,史春山的伤情来历让人生疑,且该损伤程度鉴定书中时间描述前后不一,即事发时间2015年9月29日,其检验资料摘要显示“于2015年10月13日,入院检查资料”,这就是说史春山与事发14天后才去就医,那么史春山要是真的有伤,怎么会拖延了近半个月才去治疗,这里面难道就没有什么猫腻和问题吗?时隔那么多天,于此就算他有伤,又怎么能说明他的伤是由本案引发的呢?显然这样的情况都极为不正常。就此,我特地申请驻马店市*,对史春山是否入住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治疗进行调查核实,责令其对为何拖延两个多月后才做损伤鉴定做出解释与说明。
其二,史春山右手小指是多年的陈旧伤,这是大家共知的。所以,史春山的该伤情明显存在问题,请市*机关查找主治医生询问是否存在真实的伤情,伤情因由是否与斗殴关联,并再次用相关医疗检验设备对其伤情属性是新伤或旧伤进行进一步鉴定确认。
七、申请调取事发后徐源与史春山的通话清单,核证其有无异常与疑点。徐源的电话186253335,,,史春山电话155396293。。。另外,徐源还有其它手机号,请办案警官进行确认核对与调查。
八、该事件,我被打住院治疗,时值种麦季节,由此我家种麦被错过时节,造成我家土地所有麦子晚耕种一个多月,请调查。
事实与经过:2010年,任店镇任店村的史春山租赁我村郭*与邢保成、郭幸福的土地建养牛场,毗邻我家土地的北面,由于史春山的养牛场排水不畅,加上其所留滴水只有20公分,其污水多年来一直向我地里渗透,给我们多次耕种与收割带来困难,我也多次找其诉说该情况,他们始终没进行改进,为此我们也多次报警。
依据情理和法律与道德,史春山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损害他人的便利,他应该积极妥善处理与及时完善措施,但他却一直都不予改进,由于他的作为一直困惑着我们土地的生产作业,不得已我总要请他注意排水,别影响了我的耕种与收割,结果他依仗自己强大,置若罔闻,由此发生了2015年9月29日对我的殴打。没想到,我被殴打后,竟发现徐源在刻意运作此事,并滥用职权把我拘留。
此致 敬请驻马店市*杨俊杰*关注
检举人:郭根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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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7 14:32
登陆其网站。建议你还是写信给现实中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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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7 14:31
执法犯法举报反映信
杨*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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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随后自称市*督察的王队长到确山县*约见了我,同时王队长一并通知徐源也来到确山县*与我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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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于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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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该案发生现场,当事人史春山对我进行殴打,其现场有监控录像,按照处警一人为私、二人为公原则之常规,应由两名干警及时调取现场录像,并积极全面地进行取证与固定证据,但是这些工作是否做的完善与完备,被控告人却一直没能做出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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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几天,徐源通知我与史春山到了任店镇派出所,并把我们拉到确山县*,称要拘留我们二人。随后,办案干警则称史春山有甲肝,不宜拘留,只对我一人进行关押。现在我要求市*,针对史春山是否患癌症和甲肝,依法进行重新检查和鉴定。具体史春山是否患有这些病状,办案单位始终也未能出具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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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史春山诸多不符合常理的表现,也能说明问题。其一,依据史春山的“(确)公(刑)鉴(法医)字[2015]641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和依据事发日期显示,本案发生时间是2015年9月29日,而史春山在历时两个多月后才做损伤程度鉴定。况且,结合事发现场我并没有与其厮打,史春山的伤情来历让人生疑,且该损伤程度鉴定书中时间描述前后不一,即事发时间2015年9月29日,其检验资料摘要显示“于2015年10月13日,入院检查资料”,这就是说史春山与事发14天后才去就医,那么史春山要是真的有伤,怎么会拖延了近半个月才去治疗,这里面难道就没有什么猫腻和问题吗?时隔那么多天,于此就算他有伤,又怎么能说明他的伤是由本案引发的呢?显然这样的情况都极为不正常。就此,我特地申请驻马店市*,对史春山是否入住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治疗进行调查核实,责令其对为何拖延两个多月后才做损伤鉴定做出解释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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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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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河南省公安厅网站投诉
控告请求:一、请求驻马店市公安局依法撤销“确公(任)刑罚决字[2015]16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二、请求驻马店市公安局,对该案另一方当事人史春山的病状重新鉴定。三、请求驻马店市公安局责成徐源对该案进行述法述职,依法问责,追究其法纪责任。控告焦点:一、“确公(任)刑罚决字[2015]1612号”行...
河南省公安厅涉黄举报电话
【1】网页链接 【2】打黄扫非,发生案件,应该在案发地报警。就是打了公安厅电话,最后处理案件还是要回到案件发生地的公安部门。
河南省公安厅警风警纪投诉地址
河南举报信地址1.来信请寄:河南省纪委信访室,邮编:4500462.来访请到:郑州市金水区纬三路河南省信访局信访举报大厅一号窗口3.举报电话:(0371)12388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件,将按照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每个管辖范围与职权都不相同,到时人家收件会负责转交相对部门处理。
河南省公安厅投诉电话号码多少
河南省公安厅投诉电话号码是037165884900。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
怎么起诉河南省公安厅乱作为
方法/步骤 首先原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明白以下几点:1、行政诉讼是有受案范围的,不是所有的行政争议都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2、人民法院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原则,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为例外。3、行政诉讼的提起是有法定期限的。起诉阶段。在该阶段,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
我是洛阳市的,请问河南省公安厅法制办的地址是哪里?我有公安上的事要...
河南省公安厅 电话: 0371-65991155 地址: 郑州市金水大道9号 邮编: 450003 网址: http://www.henanga.gov.cn
河南省公安厅政风行风热线电话
河南省公安厅 政风行风热线电话(投诉中心):0371-65935000
河南省公安厅举报电话是什么
我们是从贵州过来拉土的车,才开始拉了一车就被交警抓了,我们这个是被骗过来的,来的时候他们已经说了,路上的一切事情他们已经处理好了,现在我们才拉了一车就被抓了,请问我们这个要像那个单位投诉
河南省公安厅信访地址和邮编
邮编:450003;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河南省公安厅。通信地址是国家信访局办公室,邮政编码是100017。国家信访局电话12303。12303是通过电信运营商的网络平台提供的特别服务号码,该特服号的用途是国家信访局信访投诉受理查询服务电话号码。 信访可解决的范围《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下列组织、...
河南省公安厅警察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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