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11 02:0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48
从题主描述来看,因不清楚双方对于劳动时间的实际约定。但从表面来看,如果是一周五天,每天8小时的上班时间,是没有违反劳动法的。如果认为与实际工作性质或者工作要求不匹配,存在员工*离职的情况,建议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反映情况。如果最后无法忍受,不得不离职,在离职申请理由中最好也说明有*离职的情况,后如果公司不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49
单位不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报告。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工作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章制度、强令冒险工作,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雇主。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49
首先,这种上班的方法要经过员工的同意才行。如果你不同意。那么就属于公司变相让你离职。是要支付补偿金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50
按你的说法,本来就是每周上五天,工作日每天八小时,公司起码没有违反劳动法,至于想让你离职不赔钱,这种就看谁能忍了,有时候,精明大气的公司不会在意赔个别员工补偿金的,因为这种员工留在公司引起的是副作用,得不偿失。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50
公司不想给员工赔钱,让员工五天八小时上班,自离员工怎么维权?我觉得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找经理,如果经理不管你们的话,你可以去有关部门。举报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