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11 18:3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3 00:25
1. 目前,汾阳市已经开始设立超标低速四轮电动代步车过度期,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3 00:25
1. 汾阳市超标低速四轮电动代步车设置过度期的时间是从2019年12月31日开始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3 00:26
汾阳市从202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超标低速四轮电动代步车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汾阳市严厉打击超标低速四轮电动代步车犯罪行为,但允许在过渡期内使用超标低速四轮电动代步车。过渡期为三年,预计在2023年7月1日结束。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3 00:26
汾阳市*于2020年7月1日发布关于超标低速四轮电动代步车(以下简称“低速车”)设置过度期的公告,称将从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从严控低速车使用行为,以及对强制脱离低速车实施过度期,全市6月30日及以前注册的低速车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行驶,但不继续办理行驶证。2021年1月1日起,全市低速车*行驶。此外,低速车维修维护不足的,当地*将会根据低速车的实际情况,提出分期淘汰的期限措施。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3 00:27
根据我所获取的知识,山西省吕梁市从2023年4月1日起设置过渡期,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过渡期,在此期间购买的超标低速四轮电动代步车可以正常上路行驶,9月30日后将不得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