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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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6 03:00
离职证明公司原因是指因为公司的原因解除合同的。离职证明公司原因,是指因为公司的原因解除刘德华今天,造成劳动者离职的,主要适用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与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相对。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6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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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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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是为了证明员工已经和以前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为避免纠纷而开具的凭证。同时也是员工一些权益的保障,如:离职证明也是劳动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一项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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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里规定则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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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法定理由或者约定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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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个新闻,本来已收到新公司入职通知,最终因一份“离职证明”被拒,是因为他的离职证明上,提到了“员工在项目未完成情况下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申请”,这一点需要引起大伙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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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护劳动者权益角度出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不应当记载对劳动者不利的事项,“根据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如果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中记载有劳动者的负面信息,那么就会违反求职平等原则,致使劳动者减少或者丧失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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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6 05:53
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