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公共服务的社会补助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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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6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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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0 04:31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含主页、增减页)、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账户复印件;
3.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家庭收入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家庭财产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6.非义务教育学籍证明;
7.重庆市黔江区社会救助诚信承诺书;
8.家庭生活支出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家庭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或物业管理服务费缴费凭据;(2)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
9.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2)因患严重疾病失去(或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应当提供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和医疗*; (3)夫妻离异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前婚姻状况证明;(4)区民政局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申请特困人员所需材料
1.重庆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含主页、增减页)、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账户复印件;
3.残疾证复印件(无残疾不需要提供);
4.供养协议(散居、集中);
5.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联系电话;
6.本人婚姻、子女状况
7.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8.重庆市黔江区社会救助诚信承诺书
申请临时救助所需材料
1. 临时救助审核审批表;
2. 临时救助申请书;
3. 居民户口簿(含主页、增减页)、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账户复印件;
4.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5.重庆市黔江区社会救助诚信承诺书;
6.困难佐证材料:
(1)因病类:医院盖章的诊断证明书和*;
(2)因学类:非义务教育在校证明及学费*或收据;
(3)因灾类:当地*出具的灾难证明、受灾照片和当地警方的出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