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市调动公务员需要经过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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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4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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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5 23:58
首先要经过调入单位同意,上报该市的组织部门,经讨论同意后发函到你工作地的组织部门,经当地组织部门同意后,下文通知你所在单位和你本人,你单位同意后,上报当地组织部门,组织部门同意后,发调令给你和单位,你就可以到你要调入市组织部报到,然后分配到你要调入的单位。
一、公务员跨地区调动需要按如下程序办理:
1、单位申报。
所需材料:调出单位发商调人员联系函;《公务员调动呈报表》一式三份;调出单位、调入单位基本情况。
2、受理。
所需材料:个人调动的申请材料;调入单位的《编制管理册》;呈报表。
3、审核办理。
所需步骤: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对照是否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调任转任条件;调入单位是否有行政编制和职位空缺,如符合调任转任条件的提请领导办公会研究,同意的予以发函联系,办理调动手续;如不符合条件的给予退回并解释清楚。
二、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动议;
(二)民主推荐;
(三)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四)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五)履行任职手续。
法律依据《公务员调任规定》
第九条调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
(二)提出调任人选;
(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四)组织考察;
(五)集体讨论决定;
(六)调任公示;
(七)报批或者备案;
(八)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第十条根据调任职位的要求,调任人选通过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第十二条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员,并按照任前公示制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