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抵押制度,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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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4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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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1 14:06
【答案】:B
选项A,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抵押物进行连续登记的,抵押物第一次登记的日期,视为抵押登记的日期,并依此确定抵押权的顺序;选项B,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选项C,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选项D,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不包括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执行程序被查封后或债务人、抵押人破产后发生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