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5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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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06:41
残疾人的就业比例规定: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级*规定。
2、招用残疾人低于法定比例的,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法律依据: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第九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九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