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财政部:高校内勤工助学每周不超8小时 时薪不低于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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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4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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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2 07:23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2018年修订的《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新的《办法》规定,大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
勤工助学原则上每月不超40小时
《办法》要求,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办法》规定,对于固定岗位,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
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12元人民币。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