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指导:银行保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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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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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6 22:32
虽然信用证方式在国际贸易的支付中被广泛采用,但有些进出口业务的交货时间较长,履行付款的期限也较长,交货、付款等交易条件都较复杂,难以争取到信用证方式来支付,使得进出口的当事人都难以信任对方的履约,感到贸易无安全感。而银行保证函可以配合外贸业务的开展,对进出口双方有一定的担保作用,促进贸易安全开展。
银行保证函的含义及其当事人
银行保证函(Letter of Guarantee),简称保函,是担保人根据委托人的申
请,向受益人开立的担保履行某项义务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文件。
保函的委托人(Principal)是某项商务合同的债务人或执行者,又是向银行提出申请该保函的申请人。
担保人(Guarantor)是保证书的开立人,一般是银行,也可以是其他金融机构。
受益人(Beneficiary/Creditor)是在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通过保函取得赔偿的人。
银行保证函的种类
目前使用的银行保证函分三个种类:
用于进出口商品贸易的银行保证函。具体分进口人提供的和出口人提供的两种。进口银行保证函是指银行应进口人的请求开给出口人的保证函,其上主要规定出口人按有关合同交货和交来规定的单据时,如果进口人未能付款或未能及时付款,由银行保证付款。例如成套设备进口保函、补偿贸易进口保证函、加工装配业务保证函等。
出口银行保证函是指银行应出口人的申请开给进口人的保证函,保证出口人成交后一定签约或履行,如果出口人未能签约或履行,银行保证支付给进口人一定金额或货款,若出口人未能履约交货,银行保证将预付金额的本息如数退还进口人。
2.用于投标的银行保证函。指银行应投标人的申请开给招标人的保证函,保证投标人在开标前不中途撤回投标或片面修改投标条件,中标后不拒绝签约,中标后不拒绝交付履约保证金,否则由银行负责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3.用于出口信贷的银行保证函。指银行应借、贷款人的请求向对方开立的
不可撤销的银行保证函,保证借、贷款人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由银行负责。
银行保证函的特点
与信用证比较分析银行保证函的特点。总的来说,银行保证函与信用证均
系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作出的或保证,同属于银行信用,但二者有根本区别。
1.就银行承担的付款责任而言:信用证中开证银行首先承担付款责任,即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而银行保证函只有在委托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才由担保银行负责偿付,担保银行承担的付款责任是第二性的。
2.就银行与买卖合同的关系而言:信用证下,开证银行只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不管买卖合同的内容;而在银行保证函中,当受益人以委托人违约为由要求银行赔偿,若担保条件规定需要举证时,担保银行就可能被牵连到双方的合同纠纷中去。
3.就资金融通而言:信用证业务,受益人在交货前可以凭信用证向银行抵押贷款,交货后由可通过议付取得资金融通;而在保函业务中,受益人无法以银行保函作为融资的抵押品。
4.就使用的范围而言:一般来说,信用证仅适用于货物的买卖,而银行保函使用的范围很广,不仅可用于货物的进出口,而且还可用于履约保证、投标保证和还款保证等国际经济合作活动中。
5.就适用的国际惯例而言:信用证适用于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而银行保证函适用于国际商会《合约保证书统一规则》。
银行保证函的主要内容
1.关于当事人。列明主要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益人、担保人或保证人的名称和地址。由于保证函通常是受开立保函的机构所在地的法律约束,所以担保人的地址尤为重要。
2.关于责任条款。担保人所应承担的责任是银行保函的最基本内容,担保人向受益人承担的责任以保函内所列的条款为限。担保人担保的金额,通常就是受益人索赔的金额。除非保函中另有声明,担保金额不因合同被部分履行而减少。
3.关于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保函一般都规定一个明确的有效期限,也即受益人索偿要求送达担保人的最后期限。如果受益人提出索偿,应在保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或以前,以书面形式,将索偿要求送达担保人。担保人收到索偿要求后,应立即将索偿内容及收到的任何证件通知申请人,不得延误。
4.关于保函的终止失效日期。一般有两种情况终止失效,一种是如果担保人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未接到受益人的索赔要求,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则告终止,保函即自动失效;如果保函项下发生索赔,受益人按保函规定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已得到满足而了结时,该保函即告终止。保函终止后,受益人应立即将保函退还担保人注销。
5.关于保函的修改。担保人对保函条款的任何内容所作的修改,必须得到受益人的同意才能生效,当然,事先须经委托人或指示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