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石家庄商业街建设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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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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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4 18:07
近日,石家庄市*发布了一则《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商业街(区)建设标准的通知》。
具体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促进消费升级,在中高端消费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的精神,在原《石家庄市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标准》基础上,结合商务部《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评价指标(2019版)》,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用于指导我市商业街(区)发展,规范商业街(区)建设和管理,同时为创建省级乃至国家级商业街(区)改造提升试点奠定基础。
商业街建设总体要求有以下几点:
科学规划,合理定位。结合石家庄市及各县(市、区)城市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要求,统筹全市商业街(区)建设,明确商业街(区)的功能定位、业态规模和发展目标。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商业街(区)的“特色”要能够体现石家庄或所在区域具有的最基本的、最原始的特征,应是该区域最根本的特色所在,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历史的延续和文化的积淀。
景观独特,以人为本。商业街(区)要能够很好的体现城市景观设计要求,形成本地最靓丽的特色景观群,形成商业和旅游的黄金结合点。同时,商业街(区)要顺应社会发展和消费观念升级趋势,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引导、市场运作。积极发挥*在规划布局、*支持、建设管理、优化环境、提供服务、督促检查等方面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商业街(区)的建设,不断提升街区的知名度,促进街区创新、可持续发展。
《通知》显示,对商业街建设规划布局提出以下要求:
规划科学。符合城市空间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求、定位明确、目标清晰,符合实际发展要求、“四至”范围明确,功能分区划分合理,与周边协调发展,功能互补。
空间开阔。街区长度应在300-1500米为宜,宽度以10-30米为宜。街区宽度与临街建筑高度比例以1∶1-1∶1.5为宜。临街建筑以1-2层为宜,局部主力店铺可以达到3-6层。夜*度一般以300-500米为宜,经营方式以不占用城市道路经营为宜。商业街(区)内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形态可多样化,具有网格化、立体化发展条件。
交通便利。街区500米范围内有地铁站或公交站点,100米范围内有出租车停靠点和非机动车停放点。与邻近道路的道路慢行系统连接顺畅,有地面人行道连接,或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空中连廊连接,步行舒适、便利、安全。街区内配套停车位每1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个。步行街(区)应与交通干道隔离,禁止或短时限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此外,在《通知》中还对环境设施、功能品质、智慧服务、文化特色、管理机制、综合效益等不同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