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问询函延期次数有规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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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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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2 22:5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监管对象应当积极配合日常监管,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回复、说明及其他相关文件,或者按规定披露相关公告等,不得以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等为由不履行报告、公告和回复问询的义务。
由此可见,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难以在规定期限内回复申请延期的次数及情况并未进行强制要求。
扩展资料:
问询函作用:
在股票市场中,问询函属于问询函件的范畴,通常是上市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或者是股票交易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违规的情况或者现象,这时候交易中心就会发送问询函给相关公司,是一种警告作用。要求上市公司补充相关信息,核实相关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般情况下,问询函需要上市公司在7日内进行回复,如果超过7天没有着回复,就可以按默认情况处理。但是,如果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解决难度较大可以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披露。但是,如果上市公司在问询函回复时间内并未作出有效披露回应,也没有向交易所申请延期,那么该上市公司会被出具警示函。
通常情况下,如果问询函中是有关上市公司股东集体出售股票、股东有暗箱操作股票价格的嫌疑、上市公司有破产迹象的情况等,出现以上情况很有可能会导致市场持股投资者大规模抛售,从而使股票价格出现大规模的下跌。
监管函、问询函、关注函的区别:
在A股市场中,监管函、问询函、关注函这三者之间的定义不一样、性质不一样、范畴不一样。
其中,监管函是一种监管措施,当上市公司违反相关信息披露规定时才会被发监管函。而问询函属于问询函件的范畴,发布问询函的目的是希望上市公司就问询函的相关问题作出答复。而关注函是一种常规的提醒手段,发布关注函表示上市公司被监管层关注了一些方面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发出监管函意味着上市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证券法》、《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对而言情节较为严重。而关注函是以提示为目的,一般出现在上市公司重组停牌中,然后即将到达和交易中心申请时限的时候,这时候交易中心发给相关上市公司的一种提示函,用于提醒和督促上市公司重组工作尽快到期。而发布问询函通常是上市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或者是股票交易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违规的情况或者现象,这时候交易中心就会发送问询函给相关公司,是一种警告作用。要求上市公司补充相关信息,核实相关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