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两题财产保险案例的解答,谢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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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20:30
第一题考你的是保险利益的理解
保险合同是否有效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是否存在保险利益
他考的就是承租人在合同到期后但是保险合同并未到期
但是租赁双方有协议(书面或者口头)延长租赁期限的
应该认为承租人对保险标的仍然具有保险利益
所以保险合同有效
应该理赔
第二题出的不太好
因为私人车辆是不能取得客运营运资格的
都必须挂靠单位才能取得客运营运资格
下面言归正传
三责险的条款对于责任免除里面有明确的说“保险车辆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所以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赔
该条款对车上人员的责任免除是为了避免对已设有专门险种(车上人员险)实施保障的车上人员发生责任重叠
但是事故发生时伤者已经到达目的地,并且下车
可以不再视为车上人员,与从未乘坐该车的第三人无异
故不应以该免责条款拒绝用三责险赔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20:30
第一题考你的是保险利益的理解
保险合同是否有效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是否存在保险利益
他考的就是承租人在合同到期后但是保险合同并未到期
但是租赁双方有协议(书面或者口头)延长租赁期限的
应该认为承租人对保险标的仍然具有保险利益
所以保险合同有效
应该理赔
第二题出的不太好
因为私人车辆是不能取得客运营运资格的
都必须挂靠单位才能取得客运营运资格
下面言归正传
三责险的条款对于责任免除里面有明确的说“保险车辆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所以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赔
该条款对车上人员的责任免除是为了避免对已设有专门险种(车上人员险)实施保障的车上人员发生责任重叠
但是事故发生时伤者已经到达目的地,并且下车
可以不再视为车上人员,与从未乘坐该车的第三人无异
故不应以该免责条款拒绝用三责险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