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8 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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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2:41
明朝户籍制度将全国户口按照职业分工,划为民户、军户、匠户等籍,民户务农,并向国家纳农业税、服徭役;军户的义务是服兵,匠户则必须为宫廷、官府及官营手工业服劳役。
各色户籍世袭职业,不容更改,农民的子弟世代务农,工匠的子孙世代做工,军户的子孙世代从军。这一职业户制度,继承自元朝的“诸色户计”。明代法律规定“农业者不出一里之间,朝出暮入,作息之道相互知”。任何人离乡百里,都必须持“路引”,“路引”实际上就是离乡的证明。
为防止假冒、伪造,*将户贴以字号编为勘合,用半印钤记,籍藏于部,贴给于民。上报方式是地方基层组织将当地户口取勘明白,汇集后到县,县报于州,州类总报之于府,府类总报之于布政司,布政司总类呈报本部立案,以凭稽考。
扩展资料
明朝时的户籍制度的背景
1368年,明朝建立,此时社会刚经历了战乱,经济凋敝,田园荒芜,流民失所。加上户籍和土地册籍散失严重,户口变动较大,导致*的赋税和徭役无法征收。
为了尽快恢复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保障国家的赋役,就必须要尽快统计全国户籍。于是朱元璋下令,对全国户口进行核查,并整顿户籍,强化赋役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