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8 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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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21:38
由于甲公司开的银行汇票是50万,而现实结算货款时,是55万。虽然银行不可拒绝乙公司对银行汇票的兑现的权利,但是由于金额不符合,根据银行结算原则,是不给予处理。
可以啊,因为金额正确,其他必要记载事项无误,在这基础上,这张银行承兑汇票是有效的。由于背书连续,丁公司是可以成为银行承兑汇票的收款人。
追答
因为乙公司已经背书给丙公司了,所以呢,乙公司不是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但是当银行承兑汇票给拒绝支付时候,丁公司是可以对甲乙丙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进行追索的。丁公司是最后的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21:39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汇票的解付金额不得超过此汇票金额,因在银行出票时甲公司是向银行交了50万元的保证金,超出部分银行是不予受理的。你也可好先解付50万元,余款5万元可让甲企业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形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