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7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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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20:42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扶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文件规定,“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是指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统称: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专项计划由国家在全国年度招生计划中安排,纳入高校年度招生规模。本科计划由*部门高校和在本科一批招生的地方高校共同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高职计划由国家示范性(含骨干)高等职业学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根据贫困地区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专项计划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和其他适农涉农等贫困地区急需专业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