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第六十四条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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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7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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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15:02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是关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规定,具体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寻衅滋事罪规定在刑法中,具体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