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6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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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2 16:35
执行异议被驳回后起诉怎么走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递交 起诉状 ,人民*受理后,需要 开庭审理 ,然后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法作出判决。 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经执行*在执行程序中进行初步审查和处理,当事人或者案外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请求执行*通过审判程序解决争议而提起的诉讼。 受理条件 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225条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在该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民诉法解释》按照两类申请主体分别规定了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 1、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 民事诉讼 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裁定驳回;(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2、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 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裁定中止执行;(二)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递交起诉状,人民*受理后,需要开庭审理,然后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法作出判决。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