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本市招工登记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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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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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9 03:36
办事程序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各类劳动者应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注册或经营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妥招工备案手续
2、用人单位取得“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后,可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助经办平台”办理本市户籍人员招工登记备案业务
3、用人单位因未申请“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通过自助经办平台办理招工登记手续的,可前往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劳动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按以下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