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和区划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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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7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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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7 05:14
建置和区域划分:“建置”可以理解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构建,建立。“区域划分“可以理解为:对此区域属于哪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规划。前者是确立资格;后者是确立内部结构。
那么“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这项职权由*行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八十九条*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五点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乡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
法律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九条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镇、街道的设立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会同本级*其他有关部门拟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批准设立标准时,同时报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