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7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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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5 04:19
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退出和交接工作指导意见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退出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选聘 物业企业的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好小区物业服务交接工作,保障物业 服务活动依法有序进行,根据《物权法》、 《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 《XX 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XX 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 区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本区行政区域内因物业服务合同(含前期物业服务)期满未续约 ,或 者当事人依法、依约提前解除合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住宅小区管理的,适用本 指导意见。
第三条 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退出、交接工作应当本着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业 主、物业使用人基本生活秩序,在*事处、社区居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依法有 序、平稳过渡原则进行。
第四条 区房管局负责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住宅小区管理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 理;*事处负责监督小区物业管理的退出、交接工作;社区居委会负责协助 街道开展相应工作。
第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要求提前解除《前 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办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 新物业企业的选聘和物业管理的交接工作,并将解除、选聘和交接工作情况报送 区房管局和辖区*事处。需以招投标的方式重新选聘物业企业的,开发建设 单位应按照规定重新选聘不低于原资质等级、承诺服务标准不低于原有标准的物 业服务企业,并且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
开发建设单位应于新物业服务企业确定后 10 日内将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情 况书面公告物业买受人,并抄报所在地区房管局和*事处。
第六条 首次业主大会成立时,业主委员会应及时召开业主大会,就是否续聘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业主大会表决结果有专有部分占建筑 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续聘的,业主委员会应在业 主大会结果公布之日起 30 日内与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大会表决结果 没有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续聘 的,或有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解 聘的,业主大会表决结果发布之日,业主委员会应同时做出解聘前期物业企业的 决定,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解聘决定作出后 3 日内,业主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二)解聘决定作出后 30 日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物业档案、物业 服务档案、预收歉收代收费用等资料和账务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内容、方式、 时间、责任界限及债权债务结算方式与业主委员会平等协商,签订退管协议; (三)解聘决定作出后 90 日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继续为小区提供保洁、 秩序维护、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等基础性服务,直至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的物业 服务企业、与新选聘的物业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为止。
业主委员会应在解聘决定作出后 90 日内完成新的物业企业的选聘工作, 并与 新选聘的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应在召开业主大会之日的前 3 日,将选聘物业企业的形式、物业 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等在小区内公示,并张贴到各楼栋单元,并就物业服务合同 的主要内容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四) 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后 10 日内, 业主委员会应组织新选聘和原有的 物业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分别与新选聘和原有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移交协议,新 物业企业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 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并配合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 管。
(五)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将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报区房管局进行备案, 并抄送辖区*事处。
第七条 本指导意见中关于业主参加业主大会行使对续聘、 选聘物业企业以及 联名要求解聘物业企业的公共事务管理权、表决及投票权的相关规定,不包括依 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被*或取消公共事务管理权、表决及投票权的业 主。
第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 向*事处(乡镇*)移交物 业档案、物业服务相关资料和物业服务用房; (二)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人员; (三)结算物业服务费用和预收、代收的有关费用;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住宅小区,不得以物业服 务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未解决,阶段工作未完成等为由拒绝退出: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未满或者未明确具体期限,业主大会依法、依 约作出决定解聘原物业服务企业,并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 同且已生效的; (二)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业主大会决定不再续约的; (三)物业服务企业因破产或营业执照被注销、吊销等原因致使不能继续履 行合同义务的; (四)依法应当退出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选聘、 解聘物业企业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 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以上的业主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不得擅自决定,要求物业服 务企业退出住宅小区。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 90 日前,业主委员会应在物业服务区域公示合 同履行情况,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对是否续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表决。按以下 程序办理物业企业续聘、解聘工作: (一)业主大会表决结果有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 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续聘的, 业主委员会应在业主大会结果公布之日起 30 日内与 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决定不再续约的,业主委员会应做出解聘 物业企业的决定,并按第六条的规定办理物业企业的选聘和退出手续。
(二) 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续约的, 应于物业服务合同期满 90 日前书面告 知业主委员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物业档案、物 业服务档案、预收歉收代收费用等资料和账务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内容、方式、
住宅小区新旧物业公司有关于交接事宜提要 本项事情从法律程序上原本应该是在签约前,将合同通过业主大会讨论认可,再行签约。如 果先签约,应在签约后业主委员会将合同复印件发放到每个业主手中. 一、项目交接: ▲ 新旧物业管理交接程序 基于我物管公司在市场拓展方面的成熟经验,本着“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针对 “**”小区实际情况,为保证项目顺利交接,避免交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不利因素,建议 双方签约后,拟采用以下步骤进行: 业主委员会负责的具体事项: 1.将合同内容告知全体业主 本项事情从法律程序上原本应该是在签约前, 将合同通过业主大会讨论认可, 再行签约。
如果先签约,应在签约后业主委员会将合同复印件发放到每个业主手中。
2.签约当天或第二天由业主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函告现在的物业公司:本小区按*规 定程序招投标工作已经结束, 确定某某物业公司为新的管家, 请于某月某日与新管家办理交 接手续。
本项事情从法律程序上即完成“告知”目的。此外,签约日期与交接日期最好应有半个 月以上时间,业主委员会同时给新管家一个书面“委托交接函”(最好两份),要求新管家 某月某日与原物业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3.将招投标结果报告给区物业监管科、居委会备案,并索取回执。
以上 3 项内容已经完成法律规定的所有程序。
▲ 新物业公司交接方案及应急措施 1.交接日前拜访管辖区派出所、居委会、区物业监管科。
2.交接日前与原物业公司联系洽谈。
新管家将一份“委托交接函”在交接日前三天内交给原物业公司,并进行初步洽谈,发 现问题,并积极与业主委员会沟通。
3.交接日前准备两倍或更多的保安人员,首要保证居民安全。
4.及时通知全体业主将物业管理费等从交接日起交往新管家,并协助业主取消原扣款 账号、办理新扣款账号。
5.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必要时我方将邀请媒体、*门介入。
6.做好就物业公司基层员工思想工作,如有需要,为其提供工作岗位培训,通过考核 分配到我公司在管的其他小区工作。保证民心稳定。
二、人员交接: 凡是原物业公司(中海物业)员工愿意继续留任为**小区服务,而且为广大业主所认同 的人员,我公司将热烈欢迎**的老员工。我公司郑重承诺:原**物业员工在转入 XX 物业后 薪酬待遇不低于原来标准。原在**物业的工龄公司认可,到 XX 后继续顺延。其年休假及行 为准则参照 XX 物业《员工手册》。
**市 XX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章:
进退场交接方案 1若我公司有幸中标,为了顺利地进行 XX 的物业交接验收,我司制定了以下 交接计划。
一、 交接范围管理范围内的房屋、设施、设备、停车场、绿化及资料。
二、 交接分类 B、物业 C、资料A、设备 三、 四、交接日期:拟于 XX 年 X 月 X 起正式分批进行交接 参加交接人员 B、XX 物业公司 C、原物业服务单位A、业主方面有关人员 五、 交接计划XX 物业公司参加人员及具体负责接收工作。
总指挥: 交接组组长: 组员:(1)具体工作:负责设备交接验收 配电室 电梯 热力站 弱电系统 生活水泵 消防系统 闭路电视系统(2)具体工作:负责物业交接验收 综合办公楼 工程 停车场 人防出口 绿化 生产区 钥匙交接 土建工程 装饰(3)具体工作:负责资料交接验收 1、土建施工资料:含消检合格证、电检合格证、开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立项批文、土建、电、消防、水、风、热、煤气、弱电等。
2、设备资料:含配电室(变压器、开关柜、电容柜、计量柜) ;*空调、 电梯、热力站、消防系统(消防泵、喷淋、烟感、消防栓) ;给排水系统、闭路 电视、监控系统、弱电系统(电话、电视、网络) 。
六、交接进度: 根据交接的实际情况,争取在 XX 交接完毕。进退场交接方案 2公司进场,以安全平稳渡过、无缝对接为前提。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按照* 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等保险。
(1)物业接管工作安排 A、成立接管小组 由物业公司在物业接管前组织企业管理和清洁、安保、工程等部门有关人员前往现 场,对接管工作中所涉及问题等进行考察。在此基础上,提交公司或经理办公室会议讨 论确认,并制定接管工作方案,在公司领导下成立接管小组。
(2)物业接管中的工作 A、组成联合接管小组,商定接管注意事项和正式交接日期: 管理处验收、接管小组主动与原物业公司联系,协商物业*问题,及时将协商情 况汇报给甲方。由甲方和物业公司二方共同组成联合交接小组,指定接管方案,同意接 班标准,商定接管注意事项和*日期。
B、全面接管: 接管时须有甲方方面委托乙方代为*后与甲方和原物业公司三方共同参加,逐项 进行验收, 填写记录单, 每份验收记录单上应有三方人员的签名, 验收记录单一式三份, 三方各执一份。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列出清单,进行交接,交接上方在清单上签字;对 不合格的项目,注明存在的问题,提交甲方,限期整改,整改项目须经复验,合格后方 可接受,物业公司将接受清单交管理处保存。
甲方把物业的各项资料全书交割物业管理处, 做好移交工作的相关登记、 签字手续。
(3) 、物业验收、接管后的工作: A、已接受项目的管理 管理处从接管签字起,即组织人力对建筑物进行保护,防止破坏,同时,组织人员 对接管项目进行清洁和环境整理。认真清点、检查、复核办公区的有关物品,发现问题 及时登记、反映、整改。
B、拟定大楼设备中不完善方面的改善建议,并与有关方面联系实施 各项工作执行企业的品质方针和目标,以及 ISO9001 品质体系标准,为贵单位创造 清洁、优美、舒适、方便的办公环境。
改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a.标识系统完善; b.消防疏散指示图; c.楼层垃圾桶的摆放位置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