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7 13:56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5:57
需要重新开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四十八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予以通报。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第四十九条 违反*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5:58
这要看对方公司如何。因为*普通*不写抬头也可用,对方仅是作为报销凭证。如写错一个字,手写改正后盖上你公司校正章或*专用章,也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对方能接受。否则只有重开。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5:58
正规来说是不可以的,或许对方没看清楚*上资料,没发觉你打错一个字了吧,不过普通*是不用认证抵扣的,只要客户不退票应该没问题的,最怕对方隔了好长时间才发觉然后要求退票了,这样就麻烦点了,呵呵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5:59
作废,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