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8 09:5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9 10:25
法律分析:*加计抵减*中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