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996”加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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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8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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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9:57
“996算什么”“我们是715、白加黑、夜总会。”
“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5个小时,白天加晚上,夜里还总开会。”
“没日没夜地干了32年。”
贾国龙言论的核心思想是:要成就一番事业,就必须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他自己有今天的成绩,完全是因为自己的艰苦奋斗。
陪着他一起艰苦奋斗的,还有西贝的员工
为了公司的发展、为了个人的发展,“高高兴兴地715、白加黑、夜总会”。
他说这是大家自愿的、喜悦的,“高高兴兴地辛苦,成就伟大的事业”。
如果一个人想要努力、想要奋斗,一天干20个小时也没什么,前提是要自愿。
问题就出现在这个“自愿”上面,假设公司的老板、高管、甚至你身边的同事都坚信奋斗能够创造喜悦的人生,没日没夜地加班干。
但如果你自己不想这样呢?你相信美好的人生是劳逸结合呢?你是不是会被判定为不适合这个公司而被淘汰?
再退一步,公司不淘汰你,允许你准点到岗、下班,可是工作并不是孤立的、需要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的配合。如果你的同事加班加点工作、需要你配合的时候,又怎么办呢?
这就是软性的“996”加班,有时候真的避无可避。
“996教父”马云也是想表达“奋斗思想”,和贾国龙所表达的基本一致。
再退一步,公司不淘汰你,允许你准点到岗、下班,可是工作并不是孤立的、需要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的配合。如果你的同事加班加点工作、需要你配合的时候,又怎么办呢?
这就是软性的“996”加班,有时候真的避无可避。
“996教父”马云也是想表达“奋斗思想”,和贾国龙所表达的基本一致。
我要通宵读书,不准,马上上床睡觉,否则抓你!
我要加班多挣点钱,不准,马上下班,否则抓你!
不可能的,只能去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但是对于公司的“文化”和个人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