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考籍转出手续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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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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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13 14:39
办理考籍转移的方法步骤如下:
1、档案转移只限省际间和省内地市间进行;
2、考生如因工作变动或毕业等原因,需要将在考试的档案转出的,需登陆自考网的“自助服务”栏目进行登记预约,登记信息务必翔实准确;
3、考生转档申请被受理后即可打印“转档申请受理单”,并在规定时间办理转档手续;
4、考生转档应携带“转档申请受理单”、全部“准考证”、全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到自考办自考科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5 07:01
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地级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再由省级考办出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省级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通过省级考办批准的转出手续,不予承认。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第十六条 转出手续
一、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地级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经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方能转出。
二、省级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要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省级考办应当以机要形式递送,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扩展资料:
第十七条 转入手续
一、考生在办理考籍档案转入前,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考生应当持身份证及原报考所在地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二、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符合第十六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转入的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为准;转入地省级或者地级考办要办理接收档案登记。
三、转考考生应当按转入地省级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由转入地省级考办按照有关文件制订。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5 07:01
办理转考程序:
(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 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 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
(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 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5)针对特殊规定 部分省市对自考转入的考生有严格*,如将专科考籍转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满5门课程才可以办理北京地区的毕业证,将本科考籍转入北京则要考满4门才可以办理毕业证。
扩展资料:
转出要求
一、在籍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二、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三、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四、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五、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六、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七、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参考资料来源:邓州市教育局-自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5 07:02
自考考籍转入转出流程各省要求不同,以下流程以河南省为例,供各位考生参考。
1、外省考生转入河南省
1.从2020年起,从外省转入的考生不需要再去现场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2.外省转入的考生,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外省转入查询”查询转入信息,确认本人是否转入成功以及转入信息是否准确。
3.我办将通过外省转入考生的基本信息(河南准考证号、转出省准考证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比对,信息一致的考生将自动合并成绩。
4.外省转入的考生如基本信息核对不一致的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通过考生的电话联系考生进行相关信息核对、确认;二是如电话联系不上的考生,等待考生本人向省招办提出申请,信息核对、确认准确无误后再进行成绩合并。
5.考生外省转入不再收费。
2、河南省考生转往外省
1.从2020年起,我省考生转往外省的全部实行网上申请办理,无需再去现场办理。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转出申请。自考报名前网上申请办理转出,办理时间1天。转出外省工作每年两次。
3.考生在网上申请转出外省时,务必认真填写转出信息,正确填写转入省(市)名称和转入省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姓名,否则因个人信息不一致会导致转考到外省不成功。转考不成功的将由转入省退回到我省,下次报名前恢复我省考籍。
4.转出要求:
①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才能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⑥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5.考生转出外省申请提交成功的,将不能再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可在平台首页“考籍转出查询”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转出结果。
6.考生转出外省提交成功的,若想撤销本次转出,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在申请办理时间未结束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或相关直管县(市)招生*提出书面撤销申请,进行恢复。
7.考生转出外省成功后,本省考籍将注销。
8.考生网上办理转出外省不再收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5 07:02
转考包括转入、转出。转出是指自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等原因到外省市继续参加自考须办理的考籍转出手续;转入是指外省市考生因故需要到北京市继续参加自考须办理的考籍转入手续。
办理转出手续必须持有北京市自学考试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需注意以下问题:
1、考籍转出的问题。办理转出手续,遵循的原则是考籍转出,而不是课程或专业的成绩转出。但是,如果考生专、本课程同时在北京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把专科成绩转往外地,保留本科考试成绩,即将来专科在外地毕业,本科在北京毕业。但要注意,在外地参加专科考试期间,不能在当地再参加本科课程考试,否则属于交叉考试,转回的本科课程成绩无效。
2、交叉考试的问题。非北京户口的考生转出考籍后不允许再转回北京参加考试。有的考生说,我不办理转出,我在外地考几科成绩再办理转入,行不行?北京市自考办不允许这种交叉考试,2003年北京自考办实行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考生一旦办理转出手续,将注销其考籍,因此在办理转出手续前要慎重对待,三思而后行。
3、办理转出手续时间的问题。如果当年参加了自学考试,考生必须在当期考试成绩发放之日(上半年6月15日、下半年12月15日)后办理转出手续。否则,如果考生提前办理了转出手续,在发成绩后又有通过的课程,市自考办将不再为其办理转出手续。因为转出手续必须一次办理完毕,不能分次办理,且外省地自考办也不允许二次成绩合档(办理转入手续)。
4、关于到外地借考的问题。根据2000年3月公布的《转考办法》,北京市自考办原则上不办理借考手续。对于国家公务员、军人因执行特殊公务到外地工作一年以上者,须由单位出具证明,自考办成绩科进行审批,办理借考手续。如考生因出差到外地工作不在此范围内。
在办理转出手续前,考生需先与外省自考办取得联系,得到转出课程认可及接收信息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办理转入手续需注意以下问题:
1、丢失成绩通知单如何认定?有一部分外地考生在考籍转入北京时,丢失了当地的成绩通知单。现在很多省市取消考籍档案中的试卷转考办法,代之以转考成绩证明,而转考成绩证明中又未注明考试时间,对此北京市自考办要求丢失成绩通知单的外省考生在办理转入手续前,应在当地的自考办办理成绩证明手续并注明考试时间,以证明考试成绩的真实性。然后待考籍档案到京后,再持成绩证明、北京自考准考证(IC卡),到北京市自考办成绩科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2、姓名不符怎么办?在办理考籍转入手续时,部分外省考生成绩通知单上的姓名与身份证、北京准考证上的姓名不符,有的是同音字,有的是因机器打不出字的空档。根据京考自考〔2002〕9号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及考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更改姓名的考生须持*户籍管理部门有关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及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上注明姓名、曾用名,户籍证明须贴照片,注明姓名、曾用名、身份证号等。如果外省自考办打印成绩单上的名字错误,须由外省自考办考籍科在成绩单上加以改正,并加盖省自考办公章,同时更改姓名必须与外省考生转考档案上名字一致,即外省转考档案、外省成绩通知单、身份证、北京准考证名字一致,否则不予办理转入手续。提醒广大考生注意,姓名不符合的问题将会给考生今后参加考试以及办毕业手续,申请学位等带来很多麻烦。
3、转入课程如何认定?转入课程的认定,北京市自考办遵循的原则是: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及要求相同的有效,要求不同的无效。具体分为两种情况。①由于外省执行的考试计划与北京的考试计划有不同之处,外省计划中某些课程北京计划中没有相对应的课程,对这些课程北京市自考办不予承认。②由于各省自考办均处在新旧计划交替时期,有些外省自考办在转考档案中注明的是考生新计划顶替课程,而不是考生实际考的课程,比如宏观经济管理,在四川省新计划顶替计算机应用基础,转考档案中注明课程是计算机应用基础,北京市自考办认定考试课程的原则是考生实际参加考试的课程,对此问题将根据外省自考办提供的计划,再核对考生的成绩通知单,以考生实际考试的课程为准,如考生有疑问请提供外省的考试计划研究解决。2003年北京市自考办实行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后,将对转入课程实行成绩合档即成绩录入计算机,打印转入成绩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考生保存办毕业手续时交验,一份存档。
4、转入课程门数是否有*?北京自学考试《转考办法》中规定,凡外地考生在北京均需专科考够5门,本科考够4门,方可在北京办理毕业,同时又规定因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者,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接受此*。
5、考生可否自带考籍档案?按全国考办规定,北京市自考办于2000年1月明确规定不接受考生自带考籍档案。自带档案的考生必须将自己的档案寄回其所在的省自考办,经省自考办审核后,由*以机要件的形式邮寄至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