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31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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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12:51
1.试用期间待遇为:基本工资2200元/月。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执行。3.为进一步维护岗位工作人员的稳定性,鼓励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能够长期留在窗口前台工作,实行工龄工资递增式的工资机制,即工龄每增加一年加100元,以5年为限,工龄超过5年不予计发。每月工龄工资按照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发,以上工资福利待遇由县财政据实拨付。4.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