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31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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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2 19:30
需提交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 委托代理人 代为申请的,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法定代理人 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申办出生公证的证明(由申请人档案所在的单位人事部门加意见,加盖公章);无法提供前述证明的,可提供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户口簿在同一本上同时直接反映父*女关系的无需提供本证明; 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如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等)。若父母一方或双方已故的,须提供死亡证明; 申请人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 或*生效的裁判文书); 申请人已移居境外的,应提供原 户籍所在地 派出所出具的常住人口个人信息表或户口注销证明(应显示申请人的出生地); 出生证或 出生医学证明 ;如无出生证,视情况提供反映出生事实的其他证明资料,如独生子女证、住院分娩资料、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资料(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印章)、计划生育服务证等; 公证书在域外使用的,申请人应提供近期大一寸证件相片(张数:所需公证书份数+1),所提供照片应与申请表上所贴照片相同。公证书发往美国、韩国、奥地利等国使用的,提供4张照片,增加1份副本,相应增加1张照片; 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