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人员备案中简历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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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8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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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5 22:54
1、“学历”、“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四栏的填写要相应,不可以在学历栏中填写本科毕业,而在所学专业栏中填写研究生所学的专业。学历为高中的不需填写“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2、“原工作单位”栏:填写被聘用前的实际工作单位。如原为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填写实际工作所在单位,不得填写代理、派遣单位;如原无工作单位,填“自由职业”。
3、岗位类别”栏:填写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际操作成绩、测评成绩、综合成绩及其名次等栏:根据实际招聘方式填写。如果组织测试的,相应栏必须填写,如果没有组织的,不填写;采取答辩形式的,将其成绩与名次填在面试栏中;招聘高层次人才,只采取考核方式的,在“综合成绩”栏中填写“考核”,在“综合成绩”下的“名次”栏中填写相应的考核排名。
5、“需要说明的情况”栏:可填写需说明的情况,如非第一名被聘用的原因、招聘多人时是第几名被聘用等。
6、“简历”栏:从高中填起,填至“现在”,期间应填写完整。其中,“工作单位”栏,如原是本单位的编外人员,填本单位名称,并在括号中注明“编外人员”;如原是劳务派遣人员,填写本单位名称,并在括号中注明“xxx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如无工作单位,填“白由职业”。“所任职务或所学专业”,高中期间的不必填写;在高等院校学习期间填所学专业;参加工作以后,填工作岗位名称及所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