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迁址具体流程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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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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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2 18:26
一、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 这段时间办理公司迁址,全部手续办续办完大约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有不少收获,现在总结一下每个环节的所需的手续,以备今后参考。 首先,到迁入地办事大厅(按注册资金划分区属或市属),我们属于市属所以先去“市行政办事大厅”的工商窗口,取相应的变更表。
另外准备的材料如下:
1.章程修正案。
2.股东会决议(要全体股东签字)。
3.房证(产权证)、租房协议。
4.原工商营业执照。 手续齐备,办事大厅办事还挺快的,当时窗口就能在表格上迁属“同意迁入”的字样,拿着表格回迁出地,废原照并提档案。 我拿这边“同意迁入”的手续,回原区废照。去档案室办理取档,档案室工作人员,约定三天把档案送到行政办事大厅。我第三天到办事大厅,档案已经送到了,当时就把新的营业执照打出来了。办迁入迁出工商执照一共用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二、原国税注销及转出手续
1.去窗口取《注销审批表》填好后,缴销*(一般纳税人须到申报窗口领取手工申报表,把当月属期的报表提前申报;申报时携带当月销项明细和汇总表,申报完到窗口拆卸两卡);
2.查账(有时是管户的专管员查账,有时是互查)
3.小规模企业注销须带:*购领簿、开业时的税务登记表。
4.一般纳税人: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须带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5.注意:注销在最后一步没有做完之前,也就是企业没有得到各个环节全部签字盖章后的注销审批表之前,必须保证按月申报。
6.全部审批结束,缴销原登记证照,企业应得到:审批完毕的《注销审批表》;稽查审计结论;迁移通知书及国税档案。
三、办理新的国税登记
原所在地的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到迁入地行政办事大厅,办理迁入的国税登记手续。需要携带如下资料:
1.税务登记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2.工商部门的迁移通知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住所或经营场所权属证明,即产权证明、《房屋租赁许可证》及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5.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并加盖公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财会人员的会计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原所在地税务局开出的迁移通知书,注销表及档案;
另外:所以提供的复印件都要加盖公章。
四、注销原地税登记
注销原地税登记需要下列资料及程序:
1.去大厅取表,填好后,送交专管员处。
2.推带原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开业时地税登记表。
3.国税注销资料复印件。
4.专管员查账。
5.等专管员通知。
6.领取审批完的注销表、迁移通知书、稽查结论、注销社会保险登记通知书。
7.拿注销手续取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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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2 18:26
三、*一般纳税人办理迁移外区
一提交迁移外区、县书面申请(打印件)。
迁移外区、县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税务登记号码,*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是否使用防伪税控系统,本年度、上年度和上上年度销售收入及缴纳税款情况(按*收入和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收入和缴纳税款分别说明)。企业书面申请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迁入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经管理员签字同意后(税源大户除外),即可按工作流程办理迁移手续。
二如需纳税评估的由管理员评估。
三补齐相应申报。
四取消出口退税资格
五缴销空白*(下载附件三)一式四份(适用于未使用过的*专用*和未使用过的普通*)。验旧已用*(下载附件四)一式一份(适用于已使用过的普通*)。以上包括购领所有*(已使用、未使用的全部*)。
六收缴防伪税控设备(不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填写《防伪税控系统清缴登记表》(下载附件二)一式四份。
七企业办理迁移手续,携带资料如下: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下载附件一)一式二份。
2、《防伪税控系统清缴登记表》一份。
3、《*缴销登记表》一份。
4、《普通*验旧登记表》一份。
5、《纳税人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移交清单》(下载附件七)一式二份。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8、企业地址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9、办理当月应在征收所进行企业所得税季报和年报。
10、企业本年度注销当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本年度每月《*纳税申报表》、每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复印件(注明 “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申报表》。
11、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只适用于国有控股企业)。
12、企业公章。
七办理*一般纳税人留抵证明。
八有关说明
1、办理迁移税务登记的企业,当月纳税申报完毕后,当月不得再开据任何*,需办理结税、结票手续。企业将所有资料交齐,审核合格上报审批后,由法人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如法人因故不能前来,应由法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次月6日后到第八税务所税务登记管理岗领取《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2、转城八区(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朝阳、丰台、石景山)的企业,持《纳税人迁移通知书》等候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接洽通知,迁移手续完毕。
3、转城八区以外的企业,企业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法人不能前来的,写出授权书,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以下资料于次月初到海淀国家税务局第八税务所领取迁移税务档案,到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接洽手续,迁移手续完毕。携带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迁移外区的,企业只先办理收缴防伪税控设备,不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手续。在收缴防伪税控设备后,将《*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送交税务登记岗办理加盖局章手续。
2、当月未办理完迁移税务登记手续的企业,必须继续在次月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3、在票证中心(*所)有预收*款的企业,请办理迁移手续前,到第八税务所办理退款手续。如放弃预收票款的,要写出正式放弃声明,法人签字,A4纸打印加盖公章。
4、因迁移工作涉及环节较多,提交全部迁移资料应于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完成(如当月*、企业所得税征期超过本月20日的,为征期的最后一天)。
四、*小规模纳税人(含纯所得税户)办理迁移外区
一提交迁移外区、县书面申请(打印件)。
迁移外区、县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税务登记号码、企业成立日期,是否使用税控收款机,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销售收入及缴纳税款情况(按*收入和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收入和缴纳税款分别说明)。企业书面申请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迁入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经管理员签字同意后(税源大户除外),即可办理迁移手续。
二如需纳税评估的由管理员评估。
三补齐相应申报。
四取消出口退税资格
五缴销空白*(下载附件三)一式四份(适用于未使用过的*专用*和未使用过的普通*)。验旧已用*(下载附件四)一式一份(适用于已使用过的普通*)。以上包括购领所有*(已使用、未使用的全部*)。
六使用税控收款机纳税人注销税控收款机(税控器)。填写《税控收款机机注销登记表》2份。
七企业办理迁移手续,携带资料如下: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下载附件一)一式二份。
2、《*缴销登记表》一份。
3、《普通*验旧登记表》一份。
4、《纳税人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移交清单》(下载附件七)一式二份。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6、企业地址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办理当月应在征收所进行企业所得税季报和年报。
8、企业本年度注销当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本年度每月《*纳税申报表》、每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复印件(注明 “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申报表》。
9、《税控收款机机注销登记表》1份(适用于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的小规模纳税人)。
10、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只适用国有控股企业)。
11、企业公章。
八有关说明
1、办理迁移税务登记的企业,当月纳税申报完毕后,当月不得再开据任何*,需办理结税、结票手续。企业将所有资料交齐,审核合格上报审批后,由法人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如法人因故不能前来,应由法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次月6日后到第八税务所税务登记管理岗领取《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2、转城八区(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朝阳、丰台、石景山)的企业,持《纳税人迁移通知书》等候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接洽通知,迁移手续完毕。
3、转城八区以外的企业,企业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法人不能前来的,写出授权书,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以下资料于次月初到海淀国家税务局第八税务所领取迁移税务档案,到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接洽手续,迁移手续完毕。携带资料如下:
⑴企业法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注意事项
1、当月未办理完迁移税务登记手续的企业,必须继续在次月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2、在票证中心(*所)有预收*款的企业,请办理迁移手续前,到第八税务所办理退款手续。如放弃预收票款的,要写出正式放弃声明(包括放弃票款的金额),法人签字,A4纸打印加盖公章。
3、因迁移工作涉及环节较多,提交全部迁移资料应于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完成(如当月*、企业所得税征期超过本月20日的,为征期的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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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2 18:27
公司迁移地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同意公司迁址及修改公司章程);
4、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5、公司新地址的住所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7、变更地址涉及环境和安全的,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如因变更地址而改变登记机关的,则先向原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迁档手续注7、填写《企业档案迁移申请表》后再向迁入地工商登记机关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8、法律、行*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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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2 18:26
一、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 这段时间办理公司迁址,全部手续办续办完大约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有不少收获,现在总结一下每个环节的所需的手续,以备今后参考。 首先,到迁入地办事大厅(按注册资金划分区属或市属),我们属于市属所以先去“市行政办事大厅”的工商窗口,取相应的变更表。
另外准备的材料如下:
1.章程修正案。
2.股东会决议(要全体股东签字)。
3.房证(产权证)、租房协议。
4.原工商营业执照。 手续齐备,办事大厅办事还挺快的,当时窗口就能在表格上迁属“同意迁入”的字样,拿着表格回迁出地,废原照并提档案。 我拿这边“同意迁入”的手续,回原区废照。去档案室办理取档,档案室工作人员,约定三天把档案送到行政办事大厅。我第三天到办事大厅,档案已经送到了,当时就把新的营业执照打出来了。办迁入迁出工商执照一共用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二、原国税注销及转出手续
1.去窗口取《注销审批表》填好后,缴销*(一般纳税人须到申报窗口领取手工申报表,把当月属期的报表提前申报;申报时携带当月销项明细和汇总表,申报完到窗口拆卸两卡);
2.查账(有时是管户的专管员查账,有时是互查)
3.小规模企业注销须带:*购领簿、开业时的税务登记表。
4.一般纳税人: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须带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5.注意:注销在最后一步没有做完之前,也就是企业没有得到各个环节全部签字盖章后的注销审批表之前,必须保证按月申报。
6.全部审批结束,缴销原登记证照,企业应得到:审批完毕的《注销审批表》;稽查审计结论;迁移通知书及国税档案。
三、办理新的国税登记
原所在地的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到迁入地行政办事大厅,办理迁入的国税登记手续。需要携带如下资料:
1.税务登记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2.工商部门的迁移通知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住所或经营场所权属证明,即产权证明、《房屋租赁许可证》及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5.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并加盖公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财会人员的会计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原所在地税务局开出的迁移通知书,注销表及档案;
另外:所以提供的复印件都要加盖公章。
四、注销原地税登记
注销原地税登记需要下列资料及程序:
1.去大厅取表,填好后,送交专管员处。
2.推带原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开业时地税登记表。
3.国税注销资料复印件。
4.专管员查账。
5.等专管员通知。
6.领取审批完的注销表、迁移通知书、稽查结论、注销社会保险登记通知书。
7.拿注销手续取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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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2 18:26
三、*一般纳税人办理迁移外区
一提交迁移外区、县书面申请(打印件)。
迁移外区、县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税务登记号码,*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是否使用防伪税控系统,本年度、上年度和上上年度销售收入及缴纳税款情况(按*收入和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收入和缴纳税款分别说明)。企业书面申请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迁入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经管理员签字同意后(税源大户除外),即可按工作流程办理迁移手续。
二如需纳税评估的由管理员评估。
三补齐相应申报。
四取消出口退税资格
五缴销空白*(下载附件三)一式四份(适用于未使用过的*专用*和未使用过的普通*)。验旧已用*(下载附件四)一式一份(适用于已使用过的普通*)。以上包括购领所有*(已使用、未使用的全部*)。
六收缴防伪税控设备(不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填写《防伪税控系统清缴登记表》(下载附件二)一式四份。
七企业办理迁移手续,携带资料如下: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下载附件一)一式二份。
2、《防伪税控系统清缴登记表》一份。
3、《*缴销登记表》一份。
4、《普通*验旧登记表》一份。
5、《纳税人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移交清单》(下载附件七)一式二份。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8、企业地址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9、办理当月应在征收所进行企业所得税季报和年报。
10、企业本年度注销当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本年度每月《*纳税申报表》、每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复印件(注明 “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申报表》。
11、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只适用于国有控股企业)。
12、企业公章。
七办理*一般纳税人留抵证明。
八有关说明
1、办理迁移税务登记的企业,当月纳税申报完毕后,当月不得再开据任何*,需办理结税、结票手续。企业将所有资料交齐,审核合格上报审批后,由法人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如法人因故不能前来,应由法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次月6日后到第八税务所税务登记管理岗领取《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2、转城八区(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朝阳、丰台、石景山)的企业,持《纳税人迁移通知书》等候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接洽通知,迁移手续完毕。
3、转城八区以外的企业,企业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法人不能前来的,写出授权书,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以下资料于次月初到海淀国家税务局第八税务所领取迁移税务档案,到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接洽手续,迁移手续完毕。携带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迁移外区的,企业只先办理收缴防伪税控设备,不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手续。在收缴防伪税控设备后,将《*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送交税务登记岗办理加盖局章手续。
2、当月未办理完迁移税务登记手续的企业,必须继续在次月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3、在票证中心(*所)有预收*款的企业,请办理迁移手续前,到第八税务所办理退款手续。如放弃预收票款的,要写出正式放弃声明,法人签字,A4纸打印加盖公章。
4、因迁移工作涉及环节较多,提交全部迁移资料应于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完成(如当月*、企业所得税征期超过本月20日的,为征期的最后一天)。
四、*小规模纳税人(含纯所得税户)办理迁移外区
一提交迁移外区、县书面申请(打印件)。
迁移外区、县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税务登记号码、企业成立日期,是否使用税控收款机,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销售收入及缴纳税款情况(按*收入和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收入和缴纳税款分别说明)。企业书面申请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迁入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经管理员签字同意后(税源大户除外),即可办理迁移手续。
二如需纳税评估的由管理员评估。
三补齐相应申报。
四取消出口退税资格
五缴销空白*(下载附件三)一式四份(适用于未使用过的*专用*和未使用过的普通*)。验旧已用*(下载附件四)一式一份(适用于已使用过的普通*)。以上包括购领所有*(已使用、未使用的全部*)。
六使用税控收款机纳税人注销税控收款机(税控器)。填写《税控收款机机注销登记表》2份。
七企业办理迁移手续,携带资料如下: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下载附件一)一式二份。
2、《*缴销登记表》一份。
3、《普通*验旧登记表》一份。
4、《纳税人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移交清单》(下载附件七)一式二份。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6、企业地址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办理当月应在征收所进行企业所得税季报和年报。
8、企业本年度注销当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本年度每月《*纳税申报表》、每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复印件(注明 “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申报表》。
9、《税控收款机机注销登记表》1份(适用于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的小规模纳税人)。
10、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只适用国有控股企业)。
11、企业公章。
八有关说明
1、办理迁移税务登记的企业,当月纳税申报完毕后,当月不得再开据任何*,需办理结税、结票手续。企业将所有资料交齐,审核合格上报审批后,由法人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如法人因故不能前来,应由法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次月6日后到第八税务所税务登记管理岗领取《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2、转城八区(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朝阳、丰台、石景山)的企业,持《纳税人迁移通知书》等候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接洽通知,迁移手续完毕。
3、转城八区以外的企业,企业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法人不能前来的,写出授权书,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以下资料于次月初到海淀国家税务局第八税务所领取迁移税务档案,到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接洽手续,迁移手续完毕。携带资料如下:
⑴企业法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注意事项
1、当月未办理完迁移税务登记手续的企业,必须继续在次月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2、在票证中心(*所)有预收*款的企业,请办理迁移手续前,到第八税务所办理退款手续。如放弃预收票款的,要写出正式放弃声明(包括放弃票款的金额),法人签字,A4纸打印加盖公章。
3、因迁移工作涉及环节较多,提交全部迁移资料应于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完成(如当月*、企业所得税征期超过本月20日的,为征期的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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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2 18:27
公司迁移地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同意公司迁址及修改公司章程);
4、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5、公司新地址的住所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7、变更地址涉及环境和安全的,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如因变更地址而改变登记机关的,则先向原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迁档手续注7、填写《企业档案迁移申请表》后再向迁入地工商登记机关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8、法律、行*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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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2 18:26
一、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 这段时间办理公司迁址,全部手续办续办完大约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有不少收获,现在总结一下每个环节的所需的手续,以备今后参考。 首先,到迁入地办事大厅(按注册资金划分区属或市属),我们属于市属所以先去“市行政办事大厅”的工商窗口,取相应的变更表。
另外准备的材料如下:
1.章程修正案。
2.股东会决议(要全体股东签字)。
3.房证(产权证)、租房协议。
4.原工商营业执照。 手续齐备,办事大厅办事还挺快的,当时窗口就能在表格上迁属“同意迁入”的字样,拿着表格回迁出地,废原照并提档案。 我拿这边“同意迁入”的手续,回原区废照。去档案室办理取档,档案室工作人员,约定三天把档案送到行政办事大厅。我第三天到办事大厅,档案已经送到了,当时就把新的营业执照打出来了。办迁入迁出工商执照一共用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二、原国税注销及转出手续
1.去窗口取《注销审批表》填好后,缴销*(一般纳税人须到申报窗口领取手工申报表,把当月属期的报表提前申报;申报时携带当月销项明细和汇总表,申报完到窗口拆卸两卡);
2.查账(有时是管户的专管员查账,有时是互查)
3.小规模企业注销须带:*购领簿、开业时的税务登记表。
4.一般纳税人: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须带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5.注意:注销在最后一步没有做完之前,也就是企业没有得到各个环节全部签字盖章后的注销审批表之前,必须保证按月申报。
6.全部审批结束,缴销原登记证照,企业应得到:审批完毕的《注销审批表》;稽查审计结论;迁移通知书及国税档案。
三、办理新的国税登记
原所在地的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到迁入地行政办事大厅,办理迁入的国税登记手续。需要携带如下资料:
1.税务登记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2.工商部门的迁移通知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住所或经营场所权属证明,即产权证明、《房屋租赁许可证》及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5.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并加盖公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财会人员的会计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原所在地税务局开出的迁移通知书,注销表及档案;
另外:所以提供的复印件都要加盖公章。
四、注销原地税登记
注销原地税登记需要下列资料及程序:
1.去大厅取表,填好后,送交专管员处。
2.推带原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开业时地税登记表。
3.国税注销资料复印件。
4.专管员查账。
5.等专管员通知。
6.领取审批完的注销表、迁移通知书、稽查结论、注销社会保险登记通知书。
7.拿注销手续取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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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2 18:26
三、*一般纳税人办理迁移外区
一提交迁移外区、县书面申请(打印件)。
迁移外区、县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税务登记号码,*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是否使用防伪税控系统,本年度、上年度和上上年度销售收入及缴纳税款情况(按*收入和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收入和缴纳税款分别说明)。企业书面申请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迁入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经管理员签字同意后(税源大户除外),即可按工作流程办理迁移手续。
二如需纳税评估的由管理员评估。
三补齐相应申报。
四取消出口退税资格
五缴销空白*(下载附件三)一式四份(适用于未使用过的*专用*和未使用过的普通*)。验旧已用*(下载附件四)一式一份(适用于已使用过的普通*)。以上包括购领所有*(已使用、未使用的全部*)。
六收缴防伪税控设备(不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填写《防伪税控系统清缴登记表》(下载附件二)一式四份。
七企业办理迁移手续,携带资料如下: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下载附件一)一式二份。
2、《防伪税控系统清缴登记表》一份。
3、《*缴销登记表》一份。
4、《普通*验旧登记表》一份。
5、《纳税人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移交清单》(下载附件七)一式二份。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8、企业地址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9、办理当月应在征收所进行企业所得税季报和年报。
10、企业本年度注销当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本年度每月《*纳税申报表》、每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复印件(注明 “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申报表》。
11、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只适用于国有控股企业)。
12、企业公章。
七办理*一般纳税人留抵证明。
八有关说明
1、办理迁移税务登记的企业,当月纳税申报完毕后,当月不得再开据任何*,需办理结税、结票手续。企业将所有资料交齐,审核合格上报审批后,由法人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如法人因故不能前来,应由法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次月6日后到第八税务所税务登记管理岗领取《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2、转城八区(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朝阳、丰台、石景山)的企业,持《纳税人迁移通知书》等候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接洽通知,迁移手续完毕。
3、转城八区以外的企业,企业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法人不能前来的,写出授权书,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以下资料于次月初到海淀国家税务局第八税务所领取迁移税务档案,到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接洽手续,迁移手续完毕。携带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迁移外区的,企业只先办理收缴防伪税控设备,不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手续。在收缴防伪税控设备后,将《*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送交税务登记岗办理加盖局章手续。
2、当月未办理完迁移税务登记手续的企业,必须继续在次月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3、在票证中心(*所)有预收*款的企业,请办理迁移手续前,到第八税务所办理退款手续。如放弃预收票款的,要写出正式放弃声明,法人签字,A4纸打印加盖公章。
4、因迁移工作涉及环节较多,提交全部迁移资料应于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完成(如当月*、企业所得税征期超过本月20日的,为征期的最后一天)。
四、*小规模纳税人(含纯所得税户)办理迁移外区
一提交迁移外区、县书面申请(打印件)。
迁移外区、县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税务登记号码、企业成立日期,是否使用税控收款机,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销售收入及缴纳税款情况(按*收入和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收入和缴纳税款分别说明)。企业书面申请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迁入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经管理员签字同意后(税源大户除外),即可办理迁移手续。
二如需纳税评估的由管理员评估。
三补齐相应申报。
四取消出口退税资格
五缴销空白*(下载附件三)一式四份(适用于未使用过的*专用*和未使用过的普通*)。验旧已用*(下载附件四)一式一份(适用于已使用过的普通*)。以上包括购领所有*(已使用、未使用的全部*)。
六使用税控收款机纳税人注销税控收款机(税控器)。填写《税控收款机机注销登记表》2份。
七企业办理迁移手续,携带资料如下: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下载附件一)一式二份。
2、《*缴销登记表》一份。
3、《普通*验旧登记表》一份。
4、《纳税人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移交清单》(下载附件七)一式二份。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6、企业地址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办理当月应在征收所进行企业所得税季报和年报。
8、企业本年度注销当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本年度每月《*纳税申报表》、每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复印件(注明 “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申报表》。
9、《税控收款机机注销登记表》1份(适用于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的小规模纳税人)。
10、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只适用国有控股企业)。
11、企业公章。
八有关说明
1、办理迁移税务登记的企业,当月纳税申报完毕后,当月不得再开据任何*,需办理结税、结票手续。企业将所有资料交齐,审核合格上报审批后,由法人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如法人因故不能前来,应由法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次月6日后到第八税务所税务登记管理岗领取《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2、转城八区(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朝阳、丰台、石景山)的企业,持《纳税人迁移通知书》等候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接洽通知,迁移手续完毕。
3、转城八区以外的企业,企业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法人不能前来的,写出授权书,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以下资料于次月初到海淀国家税务局第八税务所领取迁移税务档案,到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接洽手续,迁移手续完毕。携带资料如下:
⑴企业法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注意事项
1、当月未办理完迁移税务登记手续的企业,必须继续在次月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2、在票证中心(*所)有预收*款的企业,请办理迁移手续前,到第八税务所办理退款手续。如放弃预收票款的,要写出正式放弃声明(包括放弃票款的金额),法人签字,A4纸打印加盖公章。
3、因迁移工作涉及环节较多,提交全部迁移资料应于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完成(如当月*、企业所得税征期超过本月20日的,为征期的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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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2 18:27
公司迁移地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同意公司迁址及修改公司章程);
4、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5、公司新地址的住所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7、变更地址涉及环境和安全的,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如因变更地址而改变登记机关的,则先向原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迁档手续注7、填写《企业档案迁移申请表》后再向迁入地工商登记机关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8、法律、行*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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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2 18:26
一、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 这段时间办理公司迁址,全部手续办续办完大约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有不少收获,现在总结一下每个环节的所需的手续,以备今后参考。 首先,到迁入地办事大厅(按注册资金划分区属或市属),我们属于市属所以先去“市行政办事大厅”的工商窗口,取相应的变更表。
另外准备的材料如下:
1.章程修正案。
2.股东会决议(要全体股东签字)。
3.房证(产权证)、租房协议。
4.原工商营业执照。 手续齐备,办事大厅办事还挺快的,当时窗口就能在表格上迁属“同意迁入”的字样,拿着表格回迁出地,废原照并提档案。 我拿这边“同意迁入”的手续,回原区废照。去档案室办理取档,档案室工作人员,约定三天把档案送到行政办事大厅。我第三天到办事大厅,档案已经送到了,当时就把新的营业执照打出来了。办迁入迁出工商执照一共用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二、原国税注销及转出手续
1.去窗口取《注销审批表》填好后,缴销*(一般纳税人须到申报窗口领取手工申报表,把当月属期的报表提前申报;申报时携带当月销项明细和汇总表,申报完到窗口拆卸两卡);
2.查账(有时是管户的专管员查账,有时是互查)
3.小规模企业注销须带:*购领簿、开业时的税务登记表。
4.一般纳税人: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须带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5.注意:注销在最后一步没有做完之前,也就是企业没有得到各个环节全部签字盖章后的注销审批表之前,必须保证按月申报。
6.全部审批结束,缴销原登记证照,企业应得到:审批完毕的《注销审批表》;稽查审计结论;迁移通知书及国税档案。
三、办理新的国税登记
原所在地的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到迁入地行政办事大厅,办理迁入的国税登记手续。需要携带如下资料:
1.税务登记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2.工商部门的迁移通知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住所或经营场所权属证明,即产权证明、《房屋租赁许可证》及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5.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并加盖公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财会人员的会计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原所在地税务局开出的迁移通知书,注销表及档案;
另外:所以提供的复印件都要加盖公章。
四、注销原地税登记
注销原地税登记需要下列资料及程序:
1.去大厅取表,填好后,送交专管员处。
2.推带原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开业时地税登记表。
3.国税注销资料复印件。
4.专管员查账。
5.等专管员通知。
6.领取审批完的注销表、迁移通知书、稽查结论、注销社会保险登记通知书。
7.拿注销手续取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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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2 18:26
三、*一般纳税人办理迁移外区
一提交迁移外区、县书面申请(打印件)。
迁移外区、县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税务登记号码,*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是否使用防伪税控系统,本年度、上年度和上上年度销售收入及缴纳税款情况(按*收入和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收入和缴纳税款分别说明)。企业书面申请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迁入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经管理员签字同意后(税源大户除外),即可按工作流程办理迁移手续。
二如需纳税评估的由管理员评估。
三补齐相应申报。
四取消出口退税资格
五缴销空白*(下载附件三)一式四份(适用于未使用过的*专用*和未使用过的普通*)。验旧已用*(下载附件四)一式一份(适用于已使用过的普通*)。以上包括购领所有*(已使用、未使用的全部*)。
六收缴防伪税控设备(不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填写《防伪税控系统清缴登记表》(下载附件二)一式四份。
七企业办理迁移手续,携带资料如下: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下载附件一)一式二份。
2、《防伪税控系统清缴登记表》一份。
3、《*缴销登记表》一份。
4、《普通*验旧登记表》一份。
5、《纳税人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移交清单》(下载附件七)一式二份。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8、企业地址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9、办理当月应在征收所进行企业所得税季报和年报。
10、企业本年度注销当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本年度每月《*纳税申报表》、每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复印件(注明 “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申报表》。
11、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只适用于国有控股企业)。
12、企业公章。
七办理*一般纳税人留抵证明。
八有关说明
1、办理迁移税务登记的企业,当月纳税申报完毕后,当月不得再开据任何*,需办理结税、结票手续。企业将所有资料交齐,审核合格上报审批后,由法人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如法人因故不能前来,应由法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次月6日后到第八税务所税务登记管理岗领取《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2、转城八区(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朝阳、丰台、石景山)的企业,持《纳税人迁移通知书》等候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接洽通知,迁移手续完毕。
3、转城八区以外的企业,企业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法人不能前来的,写出授权书,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以下资料于次月初到海淀国家税务局第八税务所领取迁移税务档案,到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接洽手续,迁移手续完毕。携带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迁移外区的,企业只先办理收缴防伪税控设备,不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手续。在收缴防伪税控设备后,将《*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送交税务登记岗办理加盖局章手续。
2、当月未办理完迁移税务登记手续的企业,必须继续在次月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3、在票证中心(*所)有预收*款的企业,请办理迁移手续前,到第八税务所办理退款手续。如放弃预收票款的,要写出正式放弃声明,法人签字,A4纸打印加盖公章。
4、因迁移工作涉及环节较多,提交全部迁移资料应于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完成(如当月*、企业所得税征期超过本月20日的,为征期的最后一天)。
四、*小规模纳税人(含纯所得税户)办理迁移外区
一提交迁移外区、县书面申请(打印件)。
迁移外区、县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税务登记号码、企业成立日期,是否使用税控收款机,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销售收入及缴纳税款情况(按*收入和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收入和缴纳税款分别说明)。企业书面申请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迁入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经管理员签字同意后(税源大户除外),即可办理迁移手续。
二如需纳税评估的由管理员评估。
三补齐相应申报。
四取消出口退税资格
五缴销空白*(下载附件三)一式四份(适用于未使用过的*专用*和未使用过的普通*)。验旧已用*(下载附件四)一式一份(适用于已使用过的普通*)。以上包括购领所有*(已使用、未使用的全部*)。
六使用税控收款机纳税人注销税控收款机(税控器)。填写《税控收款机机注销登记表》2份。
七企业办理迁移手续,携带资料如下: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下载附件一)一式二份。
2、《*缴销登记表》一份。
3、《普通*验旧登记表》一份。
4、《纳税人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移交清单》(下载附件七)一式二份。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6、企业地址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办理当月应在征收所进行企业所得税季报和年报。
8、企业本年度注销当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本年度每月《*纳税申报表》、每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复印件(注明 “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申报表》。
9、《税控收款机机注销登记表》1份(适用于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的小规模纳税人)。
10、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只适用国有控股企业)。
11、企业公章。
八有关说明
1、办理迁移税务登记的企业,当月纳税申报完毕后,当月不得再开据任何*,需办理结税、结票手续。企业将所有资料交齐,审核合格上报审批后,由法人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如法人因故不能前来,应由法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次月6日后到第八税务所税务登记管理岗领取《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2、转城八区(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朝阳、丰台、石景山)的企业,持《纳税人迁移通知书》等候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接洽通知,迁移手续完毕。
3、转城八区以外的企业,企业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法人不能前来的,写出授权书,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以下资料于次月初到海淀国家税务局第八税务所领取迁移税务档案,到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接洽手续,迁移手续完毕。携带资料如下:
⑴企业法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注意事项
1、当月未办理完迁移税务登记手续的企业,必须继续在次月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2、在票证中心(*所)有预收*款的企业,请办理迁移手续前,到第八税务所办理退款手续。如放弃预收票款的,要写出正式放弃声明(包括放弃票款的金额),法人签字,A4纸打印加盖公章。
3、因迁移工作涉及环节较多,提交全部迁移资料应于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完成(如当月*、企业所得税征期超过本月20日的,为征期的最后一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8:27
公司迁移地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同意公司迁址及修改公司章程);
4、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5、公司新地址的住所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7、变更地址涉及环境和安全的,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如因变更地址而改变登记机关的,则先向原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迁档手续注7、填写《企业档案迁移申请表》后再向迁入地工商登记机关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8、法律、行*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