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02 08:1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6 09:04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中小学使用“六·三·三”学制,但在教育界的意见一直很不一致。1958年在“大跃进”形势下,全国掀起了中小学学制改革试验的浪潮。同年9月,**和*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指出:“现行的学制是需要积极地和妥当地加以改革的,各省、市、自治区*和*有权对新的学制积极进行典型试验。”1959年,**、*发布了《关于试验学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各省、市、自治区应有领导、有计划地指定个别小学、普通中学进行改革学制的试验。此后,各地都开展了学制改革的试验。到1960年3月,各地曾试验过的学制形式有:中学四年制,中学五年一贯制,中学三·二制,中学四·二制,中小学五·四·二制,中小学九·二制,高中二年制分科,高中三年制分科,初中三年制,中小学十年一贯制,中小学九年一贯制,中小学七年一贯制等等。据 27个省、市、自治区统计,进行学制改革的中学,总计达3495所,占这些地区中学数的18.6%。1960年4月,1964年2月,**考虑到学制改革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决定成立学制问题研究小组。同年,学制问题研究小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提交了《关于学制改革问题的报告》和《学制改革初步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关于中小学学制的主要意见是:“现有的三·三制中学要逐步减少,逐步改为四·二制;与此同时,五年制中学和高中文理分科,也可以继续试点,积累经验;”“小学五年一贯制,初中四年、高中二年为中小学基本学制”等。*后,针对当时普通小学五年,中学四年这种学制偏短的情况,曾提出先恢复小学五年,中学五年的意见。1978年1月,教育部颁布《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全日制小学五年一贯制,中学五年,按初高中三、二年分段。1980年12月,**和*发出《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涉及到学制问题,明确提出:“中小学学制,准备逐步改为十二年制。今后一段时期,小学学制可以五年制和六年制并存,城市小学可先试行六年制,农村小学学制暂时不动。”并要求教育部“尽快提出学制改革方案,确定统一的基本学制。”此后,绝大部分大、中城市很快将小学一律改为六年制,高中也改为三年,恢复了六·三·三制。一些省、市、自治区也将农村小学一律改为六年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