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02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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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4:36
法律分析: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其主要内涵是: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 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 要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条 *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和*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负责调查。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