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物品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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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2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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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9:54
一、用物品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处罚是什么
1、一般情况下非法占用公共车位的会被处以200元或以上罚款。非法占用公共车位的处罚依据每个地区的具体规定会不同。根据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非法占用公共车位是指个人和单位占用了道路、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用作摆摊经营,晾晒衣物等影响交通和市容环境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二、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向哪举报
他人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可以向交警或者是*部门举报。一般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且给予警告,让其在第一时间快速撤离。但如果此机动车的驾驶人无法联系到,或者说是拒绝立即撤离的话,将扣除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此外还可以把此机动车硬性拖移到不妨碍他人的地方,或者是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停车地点。拖车之后应当告知驾驶人车辆的具体位置。